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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人寿百岁人生3.0养老年金保险(慧享版)》产品介绍.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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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岁人生3.0养老年金保险

(慧享版)培训课件

2024年9月

内部培训请勿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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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口抚养攀升

中国人口自然增长率下滑、老年人口抚养比攀升

中国老年人口抚养比预测

老年人口抚养比(65岁以上人口数与15-64岁劳动年龄人口数之比)从2005年起加速攀升至2019年的17.8%。

联合国预测数据显示,在悲观、中性、乐观假设下,中国老年人口占比都将在2035年左右突破20%,届时老年人口抚养比都将突破30%。

资料来源:Wind,兴业证券经济与金融研究院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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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岁人生的养老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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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已经广覆盖,但是待遇水平低。2019年,1.23亿人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均3,332.5元/月;同期全国有1.60亿人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均161.9元/月,替代率极低。据社科院2019年4月发布的《中国养老金精算报告2019-2050》,我国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结余或许在2035年耗尽,十四五期间我国养老金保障缺口可能达到8-10万亿元

2、第二支柱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惠及人口不足6,000万。企业年金适用于企业职工,截至2020Q3末,企业年金参与职工数2,670万人,人均每月领取2,615元,大型企业基本都已建制,但占据市场主体的中小企业参与率不足0.1%,覆盖率低且难以提升。职业年金仅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截止2019年5月底,参与人数约2,970万,覆盖率达到82%,提升空间有限。

因此,需要通过第三支柱,满足不断提升的养老需求。

三大支柱养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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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数据摘选自腾讯网/rain/a02B2200

“养老“一直是亘古不变的话题,因为如果没病没灾,唯有养老是必然会发生的事件,所以不管我们是否愿意,都已经走在老去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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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优势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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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保年龄扩展到75岁,有效弥补老年客户的保险需求缺口,服务银发群体

投保年龄覆盖广

保险期间直到终身,有效补充和提升百岁人生下老年生活保障,活越久领越久

领到终身享安心

最早保单生效满一年即可开始领取养老年金,快速补充退休后收入的降低,早领取早放心

开始领取时间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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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责任概述——养老年金

自本合同约定的首次养老年金领取日(含)起,若被保险人在每个养老年金领取日零时仍生存,我们按本合同约定的领取频率和领取金额给付养老年金:

(1)选择按年领取的,年领取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养老年金领取日为该保单周年日;

(2)选择按月领取的,月领取金额为0.085×基本保险金额,养老年金领取日为该保单年度内保单周年日在每月的对应日,如果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作为对应日。

首次养老年金领取日

投保时,如果男性被保险人未满60周岁(不含年满60周岁当日),则首次养老年金领取日为男性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投保时,如果男性被保险人已满60周岁,您可以选择本合同生效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或第5个保单周年日为首次养老年金领取日,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投保时,如果女性被保险人未满55周岁(不含年满55周岁当日),则首次养老年金领取日为女性被保险人年满55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投保时,如果女性被保险人已满55周岁,您可以选择本合同生效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或第5个保单周年日为首次养老年金领取日,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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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责任概述——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约定的首次养老年金领取日(不含)前身故,我们按身故时下列二者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1)本合同的已交保险费;

(2)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首次养老年金领取日(含)之后身故的,我们按身故时本合同的已交保险费扣减累计已给付养老年金后的余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累计已给付的养老年金超过已交保险费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本合同效力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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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免除概述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本合同成立或本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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