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马克思史前史”观念的法哲学意涵——基于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分析.pdf

马克思史前史”观念的法哲学意涵——基于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分析.pdf

  1. 1、本文档共20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马克思“史前史”观念的法哲学意涵——

基于《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分析

李超群

(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重庆401120)

摘要:《德意志意识形态》系统地阐发了历史唯物主义理论,该

理论被公认为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的基石。历史唯物主义强调对现实

历史的考察,马克思却将现实历史称为“人类的史前时期”,此独特

的“史前史”观念是历史唯物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集中体现了马克

思法哲学思想的两大进路,其一针对法律本体论问题,在于揭示法律

之客观基础与社会根源;其二针对法律价值论问题,以自由为尺度揭

露法律的现实局限。这两大进路在张力中交汇,并共同彰显了自由这

一根本主题。这要求法哲学应自觉地在历史语境中理解自己的伟大使

命,洞察并建构相应的“法的精神”。

关键词:马克思;史前史;历史唯物主义;法哲学;自由

中图分类号:DF0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3933(2015)

03-171-10

《德意志意识形态》系统地阐发了历史唯物主义理论,该理论被

公认为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的基石。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历史

唯物主义被作为一套全新的、整体性的世界观而加以阐发,诚如《形

态》开篇便已指出:“我们仅仅知道一门惟一的科学,即历史的科学。”

1

这一知识论意义上的断言,实际上包含了一个本体论上的前提,即历

史绝非人类活动的某一个方面,而是人类所生活之世界的本体场域。

这意味着,对法律的根本认识必须以对历史的认识为最根本的前提,

对马克思法律思想的理解,必须紧紧依附在其“科学的”历史理论之

上。马克思强调,其历史理论的“科学性”在于“始终站在现实历史

的基础上”,这种科学的历史观或世界观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

言》中被集中、系统地表述为:“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

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然而,马克思却在以经济基

础决定上层建筑这一原理分析资本主义社会后,竞指出:“人类社会

的史前时期就以这种社会形态而告终。”这意味着,对于历史唯物主

义而言,现实历史并非历史而不过是“史前史”。这看似费解的修辞

透露出马克思独特的“史前史”观念,历史唯物主义所确立的法哲学

主题正是在此种独特的“史前史”观念中得到回应。

一、“历史”之真义与历史唯物主义法哲学之主题

在历史唯物主义原理中,“历史”最根本的意蕴在于对人之自由

价值的确认,这对于理解马克思的历史观念是最为关键、也最易被遮

蔽的。其实,马克思在构建、阐发历史唯物主义的过程中,对此给予

了极为详尽且复杂的论述。

在被马尔库塞称为“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的《巴黎手稿》中,

历史被定义为“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这正表明了

历史是人的造物。马克思的这一定义实际上来源于自古希腊以来的西

方传统认识。自“历史学之父”希罗多德以降,历史便被作为“人类

2

的功业”对待,历史的动因(agent)或“存在”正是人本身,因为人

是历史的作者(author)。概言之,历史的本质乃是“人

为”(man-made),历史是人通过技艺(art)而创造的人造物

(arit-ice)。但是,对于古代古典思想而言,在人为之上还有居于本

体论地位的自然,自然是先于人的创造的,是一个将整个世界包罗在

内的、充满神性、包含自身目的的有机体。因此,一切的人为造物都

逊于自然本身,技艺的目的乃是“模仿”自然,“符合自然”乃是对

一切人造物的目的论要求;并且,若要实现这一目的,只能依赖于机

运(chance),而且,人造物必然服从于一个“有生灭”(mortal)的过

程,即便人造物能够在某一刻实现“模仿”,也绝非永恒。这意味着,

人在历史中的创造受到了外在于人的实体的压抑,人的自由被划定了

界限。

而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在肯定历史之“人造性”的同时,也在

根本颠转了历史与自然的关系。这一转变根本意图与实际结果,正是

确立了人的主体性与自由,并将其作为法哲学思想的主题。

“任何一个存在物只有当它用自己的双脚站立的时候,才认为自

己是独立的,而且只有当它依靠自己而存在的时候,它才是用自己的

双脚站立的。靠别人恩典为生的人,把自己看成一个从属的存在物。

但是,如果我不仅靠别人维持我的生活,而且别人还创造了我的生活,

别人还是我的生活的泉源,那么,我就完全靠别人的恩典为生;如果

我的生活不是我自己的创造,那么我的生活就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霞光满天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