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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05T 01-2023 稻水象甲疫情处置技术规程.docxVIP

DB3705T 01-2023 稻水象甲疫情处置技术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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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65.020.01CCSB15

DB3705

东营市地方标准

DB3705/T01—2023

稻水象甲疫情处置技术规程

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RiceWaterWeevilEpidemicManagement

2023-02-21发布2023-03-20实施

东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705/T01—2023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东营市农业农村局提出、制定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东营市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东营市市场监管事物服务中心、东营市东营区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东营市垦利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利津县农业农村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谢秀华、王红梅、肖静、程云霞、谢秀芳、李明、沈军辉、陈占秀、孙亚峰、李玉梅、李美、张爱桢。

DB3705/T01—2023

1

稻水象甲疫情处置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稻水象甲(LissorhoptrusoryzophilusKuschel)疫情监测、疫情报告与发布、疫情处置和档案管理等。

本文件适用于东营市境内稻水象甲疫情的监测与处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8321(所有部分)农药合理使用准则GB15569农业植物调运检疫规程

NY/T

NY/T

NY/T

1276

1482

2412

农药安全使用规范总则稻水象甲检疫鉴定方法稻水象甲监测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疫情监测

4月中旬,重点监测稻田周边白茅、芦苇等禾本科及香附子等莎草科杂草;5月中下旬,重点监测育秧田;6月初,重点监测本田,监测水稻受害植株及邻近寄主植株的根丛基部。监测方法按照NY/T2412执行。

5疫情报告与发布

5.1疫情确认

根据调查发现的疑似稻水象甲成虫或幼虫形态、危害症状,由植物检疫专业人员现场诊断。现场不能确定的,采集害虫标本带回实验室,由植物检疫机构或委托具备鉴定资质与鉴定能力的第三方按照NY/T1482进行鉴定,出具鉴定报告。根据现场诊断和实验室鉴定结果,由植物检疫机构进行疫情确认,保存样本,并开展区域调查,确定发生范围、发生程度等。

5.2疫情报告

县级以上植物检疫机构在疫情确认后12小时内报告省级植物检疫机构,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

2

DB3705/T01—2023

5.3疫情发布

发生稻水象甲疫情的市、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在农业农村部或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发布疫情后,及时向社会通告稻水象甲疫情在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具体情况。

6疫情处置

6.1疫情处置原则

稻水象甲疫情处置遵循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依法处置的原则,采取科学监测、综合防控、依法阻截、严控扩散的策略。

6.2应急处置

6.2.1封锁疫情

立即将发生疫情的水稻田进行封锁控制,将危害株就地拔除销毁,禁止该区域秧苗、稻谷、稻草及其制品调出本行政区域。同时对稻田及周边进行应急防治,彻底除害清理。凡用疫区寄主植物做填充材料的,彻底销毁。

6.2.2喷药处理

防治幼虫,每6672可用5%丁硫克百威颗粒剂2kg~3kg拌细土10kg,均匀撒施于水田中。撒毒土前保持水层3cm~5cm,撒施后一周内不进行排灌水作业;防治成虫,可在天黑前1h~2h,每667m2用200g/L氯虫苯甲酰胺悬浮剂6.67mL~13.3mL,或20%三唑磷乳油120/mL~160mL,或10%醚菊酯悬浮剂80mL~100mL,或40%氯虫·噻虫嗪水分散粒剂8g~10g兑水50kg,均匀喷雾,并保持田间有3cm~5cm深的浅水层,田块、田埂和周边寄主植物都要均匀受药。农药使用应符合GB/T8321和NY/T1276的规定。

6.2.3结果报告

疫情应急处置完成后,处置结果按照规定逐级上报。

6.3一般处置

6.3.1加强检疫

3年内有稻水象甲疫情发生的地块,严禁进行稻种繁育;对调出、调入的稻谷、稻草及制品和包装物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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