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辅导讲座课件.pptx

  1. 1、本文档共21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2021

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

辅导讲座

CONTENTS

目录

01

上级有关精神

上级有关精神

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农发[2019]11号要求:“建立部省指导、市县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的宅基地管理机制。宅基地管理工作的重心在基层,县乡政府承担属地责任,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行业管理,具体工作由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承担”。

上级有关精神

省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就部门职责、审批流程事项等予以明确。

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联合下发《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了部门职责和相应审批流程及有关要求。

上级有关精神

将宅基地管理由自然资源部门调整至农业农村部门

农村宅基地不仅是一种土地用地类型,更重要的是农民重要的生活保障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

有利于对宅基地在管理和使用上进一步放活;

进一步激发农村经济发展的无限活力;

鼓励村集体和农民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依法依规发展农家乐、民宿、乡村旅游等,这将会对乡村振兴发展和农民致富增收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上级有关精神

此外,为改革和完善基层管理体制,2019年中办、国办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原则,将点多面广、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审批服务执法等权限赋予乡镇和街道,由省级政府统一制定赋权清单,依法明确乡镇和街道执法主体地位”。在中央、省关于宅基地管理的系列文件中,均突出推进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导向。实际操作中,多省已明确将宅地基行政执法赋权乡镇。

02

市级和县(市、区)工作

推进情况

市级和其他县(市、区)工作推进情况

经了解,

目前市本级及其他县(市、区)正在实现相关职能划转,

因法律规定限制,

自然资源部门对农村宅基地审批及违法行为查处自开年以来处于停滞状态,

农业农村部门也未有效承接相关职能,

导致出现断档,基层群众对此有一定反映。

农业农村局内设股室“美丽乡村建设办公室”加挂“农村宅基地改革管理办公室”牌子,人员编制及具体办事流程等未细化明确,工作未实质性开展。

1.关于职能划转的问题。

、县只设立一级执法

市级和其他县(市、区)工作推进情况

2.关于执法权限的问题。

市农业农村局设立农业综合执法支队,但未承担宅基地违法行为查处相关职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明确: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省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

乡镇人民政府严肃查处未依法取得建房规划许可或未按照建房规划许可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行为。

县级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违反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03

关于县级职责

关于县级职责

相关部门

乡镇政府

村级组织

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宅基地和建房审批管理工作

组织协调

依法履行职责

依法履行职责

关于县级职责

统一规范申报材料。

指导宅基地(包括农户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分配、使用、流转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以及闲置宅基地

与闲置农房利用等工作,建立相

关制度。

负责

开展农村宅基地现状和需求情况统计调查,将农民建房新增宅基地需求及时通报同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

以户为单位取得宅基地分配资格的具体条件和认定规则,稳妥消除具备分户资格的农户存在的分户障碍。

宅基地和农房审批管理制度。

关于县级职责

按照省级有关宅基地管理规定和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宅基地标准,根据本地人均耕地面积情况、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情况和农民生活居住实际等,确定辖区内农户宅基地面积限定标准,并对住房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建筑高度作出规定。负责审批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村庄规划,依法审批或报批农用地转用手续,切实保障农民建房用地需求。

自然资源与规划部门

负责国土空间规划、土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193****0062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