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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民法)模拟试卷17(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pdfVIP

2025年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民法)模拟试卷17(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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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川东到海,何时复西归?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汉乐府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民法)模拟试卷17(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分析题5.名词解释6.简答题

分析题

1.2004年4月30日,A钢材厂在报纸上刊登一则广告,称本厂现有1.2mm

韩国产薄钢板400吨,拟以低于市场定价200元/吨的优惠价格出售,5日内保

证现货供应,先来先买,款到后本厂立即负责送货,过期广告作废。甲公司见报

后认为有利可图,遂于当日即给A厂发去一份订单写明购买100吨,并进一步

明确最迟5月10日必须送到,并按7800元/吨价格将款项通过银行汇给A厂。

A厂于5月1日收到订单,5月2日收到银行汇款,A立即发传真给甲公司:钢

板以8000元/吨计价,请补清余款,款到5日内将货送到。甲公司收到传真后

认为:由于当前的钢材市场定价为8000元/吨,因此A厂8000元/吨的价格

并无优惠,就于5月3日以传真回复:“价格与广告所载不符,当前市场定价为

8000元/吨,请依7800元/吨送货。”但是由于A厂职员疏忽,未将传真及时

送达A厂厂长。5月4日,乙公司派人买走钢板60吨后,A厂还剩90吨钢板待

售。5月5日A厂厂长才看到甲公司5月3日发来的传真,立即告知甲公司,同

意其提出价格,但只能先送去90吨,余货15日送到,同时派车将90吨钢材给

甲公司送去。该车钢材于5月9日送到。甲公司认为A厂未按约定数量送货因

而拒收货物并要求A厂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请运用有关法律回答下列问题:(1)4

月30日A厂广告及甲公司订单是什么性质?为什么?(2)A厂与甲公司是否成立了

合同关系?若已成立,其成立及生效的时间为哪一天?(3)5月2日和5月3日A厂

与甲公司双方的传真产生什么法律效果?(4)甲公司可否拒绝接收货物,为什么?(5)

假设甲公司5月3日传真还有以下内容:“可以延长送货期限至5月15日。”5

月4日薄板的市场价涨至8200元/吨,甲公司立即于5月5日又发出一份传真:

现收回5月3日的传真。同意你厂5月2日传真内容。A厂厂长于5月5日先后

看到这两份传真。甲公司5月5日的传真具有什么性质?

正确答案:(1)A厂广告是要约,甲公司的订单是承诺。依《合同法》第15

条规定,商业广告的性质原则上是要约邀请,唯在其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

要约。所谓符合要约规定,即是符合第14条所规定的内容具体确定,以及受其

拘束的承诺等。本题中A厂的广告中明确地表明了标的物及其质量、价格的确

定方法及“保证现货供应,先来先买”的字样,因此该商业广告就是一份向不特

定人发出的要约。而甲公司的订单表明其完全同意要约的内容,并写明了购买数

量,符合对承诺的规定。(2)成立了合同关系。依《合同法》第25、26条的规

定,成立并生效的时间为5月1日订单到达A厂时。(3)5月2日A厂的传真

属于变更合同的要约。依《合同法》第77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方可变

更合同。5月3日甲公司即表示不同意,因此原合同未变更。(4)不能拒绝。根

据《合同法》第72条和第94条第4项。(5)假设的情况下,甲公司5月3日

传真中“可以延长送货期限至5月15日”为变更合同的要约,因此5月5日传

真中“现收回5月3日的传真”为对其要约的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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