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国寿康佑一生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产品说明书.pdf

国寿康佑一生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产品说明书.pdf

  1. 1、本文档共1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国寿康佑一生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产品说明书

本产品说明书旨在帮助投保人了解该产品的主要特点,

并演示未来的保单利益,其所载资料仅供客户参考,具体以

该产品条款规定为准。

-1-

国寿康佑一生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产品说明基本特征

投保范围

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

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日止。

交费方式

保险费的交付方式分为一次性交付与分期交付两种。分期交付方式为年交,

交费期间分为五年、十年和二十年三种,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

等待期

本合同保险责任中以下表述,为本合同等待期的相关内容:

一、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首次发生

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合同所指的

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照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

计利息)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二、轻度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首次发生

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合同所指的

轻度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

计利息)给付轻度疾病保险金。

三、特定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首次发生

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合同所指的

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

计利息)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

四、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身故,本公司按下列约定给付身

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身

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首次发生

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合同所指的

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照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

计利息)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因首次发生并

-2-

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合同所指的重

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该重大疾病确诊当

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一

百八十日的限制。

1.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

2.本合同现金价值。

二、轻度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首次发生

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合同所指的

轻度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

计利息)给付轻度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因发生并经确

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合同所指的轻度疾病(无

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轻度疾病保险金。若

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一百八十日的限制。

本合同的轻度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以三次为限,每种轻度疾病限给付一次,

当累计给付的轻度疾病保险金达到三次时,本公司不再承担给付轻度疾病保险

金的责任,本合同继续有效;若被保险人因同一疾病或同一事故导致其发生本

合同所指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轻度疾病,本公司仅按一种轻度疾病给付轻度疾

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因同一疾病或同一事故导致其同时发生本合同所指的轻

度疾病和特定疾病,本公司按特定疾病保险金的约定进行给付,不再承担给付

该次轻度疾病保险金的责任;若本公司已经给付或应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文档评论(0)

公众号:全智保 + 关注
实名认证
服务提供商

保险条款、费率表、现金价值表、利益演示表、产品培训等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