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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干胶粘纸生产改扩建项目环评资料环境影响.docxVIP

不干胶粘纸生产改扩建项目环评资料环境影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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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广东盈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不干胶粘纸生产改扩建项目

项目代码

2412-440111-07-01-751689

建设单位联系人

朱仲辉

联系方式

136****810

建设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马新路140号

地理坐标

(东经:113度27分16.494秒,北纬:23度21分25.128秒)

国民经济行业类别

C2239其他纸制品制造

建设项目行业类别

十九、造纸和纸制品业22-纸制品制造223(有涂布、浸渍、印刷、粘胶工艺的)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四改建

四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申报情形

四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

总投资(万元)

100

环保投资(万元)

10

环保投资占比(%)

10

施工工期

1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四否□是:

用地(用海)面积(m2)

0(不新增用地)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规划情况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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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性分析

一、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改扩建项目属于C2239其他纸制品制造,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的有关规定,本改扩建项目属于“十九、造纸和纸制品业22-纸制品制造223(有涂布、浸渍、印刷、粘胶工艺的)”。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改扩建项目不属于上述目录所列的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淘汰)类项目;本改扩建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中的禁止准入事项。因此,本改扩建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要求。

二、选址合理性分析

(1)用地性质相符性分析

本改扩建项目位于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马新路140号,在现有厂房内建设,不新增占地面积。

(2)与周边功能区划相符性分析

根据《广东省地表水功能区划》(粤府函[2011]14号)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划规划优化方案的批复(粤府函[2020]83号)》,本改扩建项目所在地不属于水源保护区,符合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的有关要求,本改扩建项目纳污水体为流溪河,属于Ⅲ水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环境空气功能区区划(修订)的通知》(穗府[2013]17号),本改扩建项目所在区域属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不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根据《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声环境功能区区划的通知》(穗环〔2018〕151号)中对声功能区分类标准,本改扩建项目位于声环境2类区。因此,本改扩建项目符合当地的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

(3)项目选址与饮用水源保护区相符性分析

本改扩建项目位于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马新路140号,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划规划优化方案的批复(粤府函[2020]83号)》(详见附图5),本项目距离流溪河约5.86km,不在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范围内。

三、与相关法律法规相符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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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广州市流溪河流域保护条例》(2021年6月15日修正版)相符

根据《广州市流溪河流域保护条例》(自2014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五条:在流溪河流域河道岸线功能分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从事建设活动的,应当符合河道岸线、饮用水水源保护、水污染防治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划的要求。流溪河干流河道岸线和岸线两侧各五千米范围内、支流河道岸线和岸线两侧各一千米范围内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区域,禁止新建、扩建下列设施、项目:

(一)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输送设施和垃圾填埋、焚烧项目,但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国家与省重点基础设施除外;

(二)畜禽养殖项目;

(三)高尔夫球场、人工滑雪场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旅游项目;

(四)造纸、制革、印染、染料、含磷洗涤用品、炼焦、炼硫、炼砷、炼汞、炼铅锌、炼油、电镀、酿造、农药、石棉、水泥、玻璃、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工业项目;

(五)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其他设施、项目。

改建前款规定的设施、项目的,不得增加排污量。本条例实施前已合法建成的本条第二款规定的设施、项目,不符合功能区规划的,由所在区人民政府在本条例实施之日起三年内组织搬迁,并依法给予补偿;未按要求搬迁的,依法予以关闭。本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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