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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燃油蒸发污染物控制系统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燃油蒸发污染物控制系统技术要求》
(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1任务来源
本项目是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工信厅科函〔2023〕291号文),
计划编号2023-1681T-QC,项目名称“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燃油蒸发污染物控制系统技术要
求”进行制定,主要起草单位:天津内燃机研究所(天津摩托车技术中心),参与起草单位
包括厦门信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厦杏摩托有限公司、美德维实伟克(中国)投资有限公
司、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完成时间2025年。
2主要工作过程
任务下达后,承担单位成立了标准编制组,开展了标准的前期调研工作:调研了国内外
摩托车相关排放法规、标准及技术资料,以及部分国家和地区相关法规标准的实施情况,对
相关资料进行总结分析;调研我国摩托车行业状况,包括生产状况、技术水平、发展趋势等;
确定标准制订的技术路线。
2024年5月,在天津召开摩托车行业检测机构会议,讨论炭罐有效容积测试方法等技
术相关内容。
2024年9月,在厦门召开排放关键零部件行业组会议,讨论标准制定的进展情况。
2024年9月,在浙江台州召开交流会议,讨论标准制定的进展情况。
二、汽车行业标准编制原则和确定汽车行业标准主要内容的依据
1、标准编制原则
近年来国内外包括摩托车国四阶段标准,联合国GTR标准,欧五标准等新标准的发布实
施。习主席提出“碳达峰”和“碳中和”的思想后,我国摩托车国五阶段标准在制订中围绕
这一思想提出了许多新的检验方法和更加严格的技术要求。在对原有标准进行发展的同时,
也推进了摩托车技术的不断进步。
现行的标准2016年发布,为了确保该标准符合国家政策和我国摩托车行业的当前技术
水平以及未来发展趋势,促进企业提高燃油蒸发污染物控制系统的产品质量,降低污染物排
放,对该标准中的技术内容和要求进行修订。
2、标准主要修订内容
a)更改了范围(见第1章,2016年版的第1章);
b)增加了“渗透排放”的术语和定义(见3.15);
c)增加了炭罐有效容积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见4.2.5、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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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燃油蒸发污染物控制系统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d)更改了炭罐初始工作能力技术要求(见4.2.6,2016年版的4.2.5);
e)更改了炭罐终了工作能力技术要求(见4.2.7,2016年版的4.2.6);
f)更改了炭罐工作能力正丁烷/氮气加载速率表(见表1,2016年版的表1);
g)更改了整车燃油蒸发排放性能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见4.2.10、5.3.9,2016
年版的4.2.9、5.3.8);
h)增加了渗透排放性能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见4.2.11、5.3.10、附录A);
i)更改了燃料要求(见5.2.1,2016年版的5.2.1)。
三、主要试验(或验证)情况分析
3.1试验方案
对近年来国内外摩托车销售情况进行分析,选取不同排量、不同技术路线、不同车型下
的典型样车作为研究对象;采用国Ⅳ(采用WMTC-WorldMotorcycleTestingCycle循环)
测试循环下,炭罐在摩托车上实际脱附的工作状态,研究其在不同测试循环下的脱附流量、
脱附总量及脱附质量;摩托车国五阶段标准中蒸发试验拟采用1小时热浸试验+24小时昼间换
气损失试验的程序,通过走访调研结果反映出,企业会采用包括增大炭罐产品脱附流量的应
对策略,保证对炭罐进行更快更完全的脱附。因此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修订标准中脱附流量
的相关要求。
3.2试验过程
3.2.1根据近年国内外摩托车企业产销趋势,结合章中大排量摩托车销量逐渐增大的特
点。标准编制组通过研究分析,选择了1辆150mL排量的骑式车、1辆500mL排量的骑式车、
1辆1900mL排量的骑式车与1辆125mL排量的踏板车作为摸底样车。
3.2.2通过测量样车分别在WMTC测试循环下,炭罐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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