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DB11T 305-2005 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健康评估服务规范.docx

DB11T 305-2005 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健康评估服务规范.docx

  1. 1、本文档共3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ICS03.080.99

A12

备案号:17172-2005

北京

市地

DB

方标准

DB11/T305—2005

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健康评估服务规范

RulesofEldersHealthAssessmentServiceofOrganizationsofSupportAged

2005-06-28发布2005-08-01实施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11/T305—2005

目录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健康评估要求 2

5健康分级标准 3

7评估规范 6

8服务质量检查与改进 6

附录A(规范性附录)老人多维健康综合评估问卷 7

F

DB11/T305—2005

前言

为提高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质量,规范健康评估服务的行为,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提高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北京市民政局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社会福利管理处。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新京、杨会英、彭嘉琳、陈菲、杨华。

DB11/T305—2005

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健康评估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养老服务机构健康评估服务的基本要求、健康分级标准、评估规范、评估管理和服务质量评定与改进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养老服务机构。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DB11/T148-2002

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标准

DB11/T219-2004

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星级划分与评定

DB11/T220-2004

养老服务机构医务室质量控制规范

医药卫生档案管理暂行办法1991年3月9日卫生部、国家档案局发布

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办法(63号)2000年9月19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通过。

临床护理诊疗常规2002年3月北京市卫生局发布

临床医疗外科诊疗常规2002年3月北京市卫生局发布临床医疗内科诊疗常规2003年3月北京市卫生局发布

3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健康评估服务

指养老服务机构为住院老人提供的健康状况的系统评价和健康等级的划分。

3.2

健康状况

指老人躯体健康、精神健康、社会健康等方面的状况。3.3

健康等级

指养老服务机构根据健康评估的结果对住院老人的健康状况做出的等级划分。

3.4

健康史

指老人既往重大疾病史、家族疾病史、外伤史以及正在接受治疗的情况,也包括影响老人健康状况的重大生活事件和重要因素。

3.5

精神状况

指老人在评估时的外表、行为、情绪状态、认知功能等方面的外在表现。3.6

1

标准分享网www.bzfxw.兔费不载

2

DB11/T305—2005

功能评估

指对老人的感觉器官和运动系统完成功能活动情况以及老人完成日常生活活动能力的评估。

3.7

自理能力

指老人完成基本生活活动和利用日常生活服务设施的能力。3.8

社会功能

指老人与周围人群和环境的联系与交流状况。3.9

决定能力

指老人是否能自主选择接受或拒绝养老服务机构服务的能力。

3.10

风险评估

指养老服务机构对在照顾住院老人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易造成老人意外伤害的危险因素的评价和预测。

3.11

健康档案

指养老服务机构对住院老人的健康评估结果和有关问题的格式化记录,以及既往诊疗资料和体检记录。

3.12

评估中心

指由养老服务机构行业管理部门设立、认可或委托的,为住院老人提供专业化健康评估服务的机构。3.13

评估室

指由养老服务机构设立的、用于提供健康评估服务的专门场所。

3.14

评估员

指经养老服务行业管理部门培训并获得有关机构的资格认定,可从事健康评估服务工作的专业服务人员。

4健康评估要求

4.1评估的目的

4.1.1评估结果仅作为老人现有健康状况的说明,而非疾病的诊断。

4.1.2提供老人健康管理的主要内容和要求,提供入院、转介、出院以及制订老人照顾计划的依据。

4.1.3提供老人生活照料服务和医疗护理服务定性的、定量的要求。

4.1.4提供老人照顾

文档评论(0)

文档下载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