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DB11T 351-2006 乡村民俗旅游户等级划分与评定.docx

DB11T 351-2006 乡村民俗旅游户等级划分与评定.docx

  1. 1、本文档共18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ICS03.200A10

备案号:18831-2006

DB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351—2006

乡村民俗旅游户等级划分与评定

ClassificationandEvaluationofRuralTourismHouseholds

2006-04-30发布2006-06-01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11/T351—2006

目次

前言 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等级划分 1

5划分依据 1

6评定组织与程序 1

6.1组织 1

6.2程序 2

7标志管理 2

附录A(规范性附录)乡村民俗旅游户等级划分必备项目 3

附录B(规范性附录)乡村民俗旅游户等级划分选择项目评分细则 5

I

DB11/T351—2006

前言

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均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北京市旅游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旅游局、北京市农委、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广朝、张伟、王伟、刘玲、庄蓓薇、宋国建、邹统钎、金媛媛、游佩媛、黄海辉。

1

DB11/T351—2006

乡村民俗旅游户等级划分与评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民俗旅游户等级划分的依据、条件及评定的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从事乡村旅游经营的民俗旅游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6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GB4706.1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一部分:通用要求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10001.1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10001.2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2部分:旅游设施与服务符号GB50325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乡村旅游ruraltourism

以乡村居民聚居地为地域核心,以乡村居民为经营主体,以乡村社会为背景,以乡村自然、人文旅游资源为依托的旅游休闲活动。

3.2

民俗旅游户ruraltourismhouseholds

以乡村自然、人文旅游资源为依托,以田园风光和农家生活方式为特色,为游客提供观光、娱乐、住宿、餐饮等服务的农户。

4等级划分

民俗旅游户划分为两级:市级民俗旅游户和区(县)级民俗旅游户。

5划分依据

民俗旅游户的等级采用打分的方法进行划分。民俗旅游户满足附录A所规定的所有条件后按照附录B的规定进行评分。得分在520分以上(含520分)的可以确定为市级民俗旅游户,得分在470分以上(含470分)的可以确定为区(县)级民俗旅游户。

6评定组织与程序

6.1组织

2

DB11/T351—2006

市民俗旅游户等级评定委员会统筹全市民俗旅游户的评定工作,授权并督导区(县)民俗旅游户等级评定委员会开展评定工作。

各区(县)民俗旅游户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对辖区内区(县)级民俗旅游户的评定与复核工作,并负责市级民俗旅游户的初查和推荐工作,负责将本地区所评各等级民俗旅游户的批复和评定检查资料上报市民俗旅游户等级评定委员会备案。

6.2程序

6.2.1申请

民俗旅游户等级评定采取自愿的原则,由民俗旅游户向区(县)民俗旅游户等级评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文件应包括:民俗旅游户户主姓名、民俗旅游户地址、民俗旅游户开业时间、从业人员数量及名单、营业执照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从业人员的健康证复印件、拟申报等级、申报时间。

6.2.2受理与评定

接到民俗旅游户等级申请报告后,区(县)民俗旅游户等级评定委员会应在核实申请材料的基础上,于20个工作日内组织评定,评定办法见附录B。

对于申请市级民俗旅游户的民俗户,区(县)民俗旅游户等级评定委员会在提交材料时应提交推荐报告。

6.2.3批复与公告

自作出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复并发出公告。

6.2.4颁牌

发出公告后10个工作日内,各区(县)民俗旅游户等级评定委员会向申请人颁发标志牌和证书。

7标志管理

7.1标志牌和证书由市级民俗旅游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文档下载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