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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有关环境风险预防原则的发展及立法问题分析》9300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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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有关环境风险预防原则的发展及立法问题分析

TOC\o1-2\h\z\u一、引言 1

二、环境法上风险预防原则的法律特征 1

三、我国有关环境风险预防原则的发展及立法现状 2

(一)我国环境风险治理的发展及存在问题 2

(二)我国有关环境风险预防原则的立法现状 3

四、风险预防原则在国外的产生与发展 3

五、我国确立风险预防原则的必要性分析 4

(一)确立风险预防原则是预防日益严重的环境风险的现实需要 4

(二)确立风险预防原则是践行科学发展观、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解决环境共性问题的必然要求 4

(三)确立风险预防原则是履行国际义务的需要 5

六、完善风险预防原则的立法建议 5

七、结语 7

参考文献 7

摘要:当代社会中,科技和社会发展以及法治社会的不断演变进步,对于环境保护的紧迫性显然成为了我们国家高度重视的一个方面。风险预防原则通俗的理解来说就是从客观且科学的角度、方法对还未发生或出现的环境现象进行预测。在环境法的规定中,这一原则的核心体现就是“未雨绸缪”,即预测存在于环境中的风险,更进一步的保护我们生存的环境,还人类一个绿色家园。目前,全世界许多国家对风险预防原则的应用范围在不断扩大;中国一方面积极探索,另一方面,中国国内的环境法领域中规定的法律法规和规则在某种程度上也体现了这一原则的精神。但是从全方位观察中来看,我国对风险预防的规定不全面,还需要在借鉴国外优秀规定的基础上不断完善。笔者从风险预防的法律特征、现有的国内外相关背景等方面出发,探讨这个原则在环境法中的具体适用状况,并且针对出现的状况提出相对应的对策。

关键词:风险预防原则环境风险环境法

一、引言

在当代社会科技和社会发展以及法治社会的不断演变进步的大背景下,人们不断加快工业化生产的步伐,目的就是为了获得更好的物质生活以及使得自己的精神生活得到满足,提高生活品质,但随之而来的便是地球的生态环境会遭受严重的影响,这必将导致乙烯类的生态危机。环境事故高发期的时代已经到来,从源头上预防在此时此刻就显得十分重要,这就意味着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强预防措施的实施。从目前的发展阶段来看,技术还不完善,因为发展带来的环境风险和经济等利益因素,使之风险预防原则的应用不是很“出色”。伴随科技的飞速发展,如全球变暖、海洋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等环境污染的事件也在增加。我认为我们国家必须在环境法中加强风险预防的具体适用,积极推动相关活动与法则实施的原因有两个:一个是为了防止风险的发生,另一个则保护人类的健康和环境资源不会受到侵犯。在此基础上我觉得在大的方面需推进国家发展和环境保护兼顾的状态,使得整体社会趋于健康平稳的发展状态。

二、环境法上风险预防原则的法律特征

风险预防是指各个国家为了保护环境,本着自己国家的真实情况,对广泛的环境问题采取有效预防措施。环境恶化的结果具有迟发性和不可逆性,在发生重大灾害时,不能以缺乏科学根据为由,推迟实施性价比高的环境恶化防止对策。风险预防原则的主要目的,正如表面所理解的那样,不是排除可能发生的损失,也不是弥补已经发生的损失,而是把焦点放在损失本身上。风险预防是指通过公共权力的限制行为,介入危险源,约束人们的行为,达到最终避免损害发生的结果。从风险预防本身来看,它具有扼杀萌芽的特点。环境治理始终需要根据风险防范原则的要求不断进行改革和调整,实现危害防止向风险预防的转身。

环境法上的风险,大致可以分为三种:第一种是损害已经发生,但是因为当时整体环境的局限,没有办法确定损害的源头。例如臭氧层上的洞,最初被认为是气候变化的结果,但直到29世纪80年代末,科学研究表明它的出现是由50年前发明且被广泛运用于冷冻的氟氯氢的排放所造成的。第二种,科学上存在争议,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我们无法确定是否会发生损害的后果。第三是属于新诞生的东西,以至于我们现在还没有可积累的经验来判断它是否具有危害性。比如某些化学物质,中国已经生产和销售的化学物质约有4.5万种,每年申报的新化学物质约有100种。这些化学品在短期内可能造成的损害难以显现,因此很难确定他们是否属于规定的有毒有害物质。

三、我国有关环境风险预防原则的发展及立法现状

(一)我国环境风险治理的发展及存在问题

我国早在1998年就加入《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文件,并且承诺采取相关措施提前对臭氧层进行保护,这样可以尽量减少因为过于重视经济发展而产生对臭氧层的破坏;此外,我国政府还积极参加1992年里约的保护环境与和谐发展大会,会议中通过的各项文件,我国都承诺按照要求进行环境的保护;为响应里约环境与发展大会中应用风险预防原则,我国于1994年提出《中国二十一世纪议程》,表明我国在对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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