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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刑法:聚众斗殴罪.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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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2条?聚众斗殴的,以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构成条件:一是本罪的犯罪主体是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人员。“首要分子”,是指在聚众斗殴的犯罪活动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人员。“其他积极参加的”,是指除首要分子以外,其他积极参加斗殴活动的人员。一般参与者,且在斗殴中作用不大的从犯,或者被胁迫参加的人员等,不构成本罪的犯罪主体。二是行为人实施了聚众斗殴的行为。“聚众斗殴”,是指纠集多人成帮结伙地打架斗殴。“聚众”,一般是指人数众多;“斗殴”,主要是指采用暴力相互打斗,这种斗殴通常是不法团伙之间大规模地打群架,往往带有凶器,极易造成一方或者双方人身伤亡,甚至造成周围无辜群众伤亡或者财产损失。

“多次聚众斗殴”,一般是指聚众斗殴三次或者三次以上的。“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主要是指流氓团伙大规模打群架,在群众中造成很坏的影响。“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是指在人群聚集的场所中或者车辆、行人频繁通行的道路上聚众斗殴,造成公共场所秩序和交通秩序严重混乱,如在车站、码头、影剧院、学校、厂矿、居民小区等公共场所,或者在地铁、公共交通车辆上聚众进行斗殴。

“持械聚众斗殴”,是指非法携带器械,器械包括枪支等武器,三棱刀、弹簧刀等足以致人伤亡的刀具,还包括斧头、锄头、棍棒等足以致人伤亡的器具。

第2款的规定,是依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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