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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一、项目背景介绍
本项目桥址位于四川省与云南省交界处,是金沙江右岸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德钦县奔
子栏镇和左岸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得荣县瓦卡镇两岸居民联系的重要通道。四川省甘孜州
得荣县瓦卡镇,位于甘孜藏族自治州得荣县最南端,距离县城67公里,东部与云南省迪庆藏
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尼西乡山水相连,南部与云南省香格里拉市接壤,西部与云南省德钦县
茶马古道重镇奔子栏隔金沙江相望,北部与古学乡毗邻;国道G215线从镇区穿过,北至得
荣县城,南至云南香格里拉。云南省迪庆州德钦县奔子栏镇,位于德钦县境东南部,与香格
里拉市、四川省得荣县瓦卡镇隔江相望,国道G214线穿越而过。
项目所在地由于地处偏远高山区,自然及地质灾害频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落后,
工程桥址处原金沙湾铁索桥净宽仅4.5m,且仅支持单车单向通行,交通堵塞时有发生,通行
极为不便。2013年两次地震之后使得该索桥遭到破坏、已成危桥,现已实行限载限速,仅允
许小车慢速通行。桥址下游二龙桥及G214线金沙江大桥,距瓦卡镇分别为13km、14km,得
荣县到德钦县绕行距离约30km,通行时间长、通行费用高。
由此,为从根本上改善金沙江两岸得荣县与德钦县交通条件、切实改变交通落后面貌、
提高过境交通通行能力、完善境内路网与国省干线的衔接、促进地方经济的迅速发展、杜绝
安全事故发生,川滇两地各级部门给予高度重视,将甘孜州得荣县瓦卡金沙江大桥工程建设
提上重要日程。
2018年,本项目纳入《甘孜藏族自治州2019-2020年交通建设推进方案》中“G215线得
荣县城至二龙桥(云南界)段(含得荣县瓦卡金沙江大桥)”项目(附件2-3),一并建设实施。
2023年3月,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基础
2023〕109号”文对项目工可报告进行了批复;2023年8月,项目两阶段初步设计由四川省
交通运输厅进行批复“川交许可建〔2023〕161号”;2023年9月6日,项目施工图设计由甘
孜州交通运输局以“甘交发〔2023〕125号”进行批复。目前,项目处于施工前准备阶段,
通航、行洪论证、水土保持等相关前期专题评价工作已相继完成。
二、建设项目工程特点
根据已批复施工设计方案,本工程拟对原金沙湾铁索桥拆除后,在原桥址进行新建,新
桥线位与原桥基本一致。线路起于甘孜州得荣县瓦卡镇原金沙湾大桥左岸桥头附近、T型交
叉接国道215后,以下承式系杆拱桥形式一跨而过金沙江,止于云南省迪庆州德钦县奔子栏
镇附近,顺接现有道路,工程路线全长205米。
ii
考虑到项目建成后,从社会和公路功能长远发展角度,尽可能为两岸城镇交通量增长预
留空间,本工程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项目全长205米(四
川段长134米、云南段长71米),其中桥梁长196.米(四川段长125.2米、云南段长71米),
引道8.8米,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1/100,通
航规划Ⅳ级,其余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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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线路占地共计2.17hm,其中永久性占地0.62hm,临时性占地1.55hm。工程总挖
333
方2.08万m、填方1.71万m,弃方0.37万m。新建施工便道及施工平台总长0.255km、占
2
地0.20hm,分别位于四川、云南两岸;项目利用四川省得荣县境内既有施工综合场地1处、
2
占地1.14hm,弃渣场1处、占地0.21hm²;全线不设料场、取土场,工程所有弃渣均运至本
项目弃渣场集中堆放。
工程总投资10418.33万元,计划于2025年2月开工,2027年2月建成通车,建设工期
2年。
本工程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根据拟报国务院的《全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
等成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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