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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10篇集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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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共10篇)

目录

TOC\o1-1\h\u8768篇一、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 2

2302篇二、大学建设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 5

10063篇三、大学教材征订发放管理办法 12

29932篇四、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14

29138篇五、大学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20

27547篇六、大学科研合作(外协)合同管理办法 24

1985篇七、大学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28

17914篇八、大学专项资金审计实施办法 33

1473篇九、大学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与奖惩办法 37

32710篇十、大学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办法 47

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

课程教学是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着力提高研究生课程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是当前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最为重要和最为紧迫的任务之一。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深入探索推进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修订完善课堂教学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进一步完善研究生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管理办法是提升研究生课堂教学质量与教学效果,全面提高研究生创新意识、创新能力,更好更快地培养支撑国家绿色发展、乡村振兴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的高层次领军人才的重要保证,为确保我校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工作更加科学、规范,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坚持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全面综合的原则。

第二条本校各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中所有开设课程均属教学质量评价对象。

二、组织机构

第三条研究生院负责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的组织工作及教学管理系统中教学质量评价模块的维护、评价结果数据的统计与反馈,定期通报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结果。

第四条各学院负责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宣传和落实,督促本学院研究生按时参与课程教学质量评价,组织开展本学院研究生课程的教学质量评价工作。

三、评价方式

第五条研究生应在被评价课程开课的中期至课程结束期间自觉完成该门课程的教学质量评价,完成课程教学评价之后才能查询相应的课程成绩。

第六条参与教学质量评价的研究生课程从授课形式上分为线上慕课课程和线下课程两大类,其中线下课程从课程性质上分为理论课、实验实践课两种类型,对于不同授课形式和不同性质的课程按照不同的评价指标体系分别评价。

按照选课学生的人数将课程分为大班(120人及以上)、中班(31-119人)、和小班(30人及以下)三种规格分别对课程教学质量评价结果进行排序。学生参与课程教学质量评价的人数少于该门课程总选课人数80%的课程(选课人数少于10人的课程除外)评价结果无效,评价结果数据不参与排名。

第七条课程教学质量评价的主体包括该门课程的选课研究生、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人员、课程主讲教师以及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督导。

第八条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以研究生网上评价、学院对任课教师的课程教学评价、任课教师的自评和同行(督导)评价结果为数据来源对课程教学质量的最终评价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同行(督导)评价结果仅用于参考和对异议评价结果的认定,评分不计算在综合评分内;学生评价中去掉最高得分和最低得分后计算平均值。具体采用的方法说明如下:

综合评分=学生评价×0.7+学院评价×0.2+教师自评×0.1。

第九条教师对课程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填写《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结果教师申诉申请表》,依次向学院和研究生院提出申诉。研究生院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其教学情况进行调查、复议,并将调查情况、处理结果反馈至相关学院及教师,其中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督导的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作为重要判断依据。

第十条研究生院培养办于每学期中期前统计上学期开设课程的评价结果,并反馈至各相关学院。

四、评价要求

第十一条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和做好阐释工作,提高其在任课教师和研究生中的知晓程度,使研究生及其他参与评价的人员了解评价内容,明确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必要性,正确对待教学质量评价工作,要有严格的措施和纪律促使研究生及其他评价人员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评价课程的教学质量。学院在日常工作中要对教师教学工作情况做好记录,使学院评价做到有理有据、客观公正。

第十二条研究生必须在规定的时段内参加评价工作,逾期未参加者,将不能查看本人该门课程的考核成绩,同时也无法进行之后的选课。研究生评价时要本着对学校负责、对任课教师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力,认真客观地进行评价,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以保证课程教学质量评价结果的准确性。

第十三条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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