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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65.020B15
DB22
吉林省地方标准DB22/T2950—2018
沼泽湿地恢复技术规程
Technicalregulationsfortherestorationofmarshwetland
2018-12-26发布2019-01-30实施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发布
I
DB22/T2950—2018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吉林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吉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武海涛、王霞、杨萌尧、管强、姜明、吕宪国。
1
DB22/T2950—2018
沼泽湿地恢复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沼泽湿地恢复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选址要求、微地形地貌调整、基质恢复、水文恢复、植被恢复和恢复后管护。
本标准适用于沼泽湿地恢复与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T21010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4708湿地分类
GB/T50145土地工程分类标准
HJ2005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DB22/T388吉林省地表水功能区
3术语和定义
GB/T24708所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湿地恢复wetlandrestoration
通过采用适当的生态技术和工程措施,为恢复完整的湿地生态系统结构和稳定的生态功能,而对退化的湿地进行修复或重建过程。
3.2
基质substrate
土壤或其它底层物质,可为植物繁殖和生长、动物和微生物的栖息和繁殖提供适宜的空间和条件。3.3
生境岛habitatisland
位于沼泽湿地水体中,在通常水位时可出露水面的岛屿,能够为湿地生物提供相对安全而不受干扰的栖息与隐蔽场所。
3.4
生态浮岛ecologicalfloatingisland
漂浮或固着于水体上,利用植物的根系吸收水中的污染物质,具有净化水质、营造生物栖息空间、改善景观等功能的人工浮岛。
3.5
湿地生态补水wetlandecologicalwatersupplement
2
DB22/T2950—2018
基于所恢复沼泽湿地的生态目标,根据沼泽湿地生态需水量与缺水量,模拟自然来水过程为湿地补水,恢复湿地自然水文情势的活动。
3.6
湿地水文连通wetlandhydrologicalconnectivity
湿地水文循环各要素内或各要素之间保持可进行传输的水文连续性。
4基本原则
4.1应根据沼泽湿地生态系统退化原因、自身特征和演替规律,分步骤、分阶段实施。4.2应以自然恢复为主,人为干预为辅。
4.3应选择乡土物种配置生物资源,采用自然或生态的材料和技术。
4.4恢复后的沼泽湿地生态系统应具备完整的结构,应有利于湿地涵养水源、净化污染、调节气候、维护生物多样性等生态功能的发挥。
4.5应具有针对性、有目标的恢复受损沼泽湿地生态系统的水文、土壤、生物等生态结构和供给产品、净化污染、生物栖息地等生态功能。
5选址要求
5.1应符合现行土地利用规划和湿地保护规划的总体要求。5.2湿地恢复与建设宜在具有一定持水能力的区域开展。
5.3恢复区域应优先考虑湿地生态补水的水源保障情况。
6微地形地貌调整
6.1一般要求
6.1.1原有地形地貌受干扰严重、生境单一、不能满足湿地动植物的生存和繁殖需要的区域,应进行微地形地貌改造。
6.1.2不能维持常年或季节性淹水存在条件的退化湿地区域,应进行微地形地貌改造。
6.1.3微地形地貌改造应保障沼泽湿地水文连通性,增加沼泽生境多样性。
6.2岸带改造
6.2.1可沿岸带水平方向调整地形地貌,宜具有一定高低起伏和弯曲度,可形成浅滩、浅水区、深水区等不同的地形地貌单元。
6.2.2可沿岸带垂直方向改造地形地貌,对较陡的岸坡进行削平处理,削低高地,平整岸坡,营造多样和渐变的湿地生境。
6.3浅滩营建
6.3.1浅滩宜在临近水面起伏不平的开阔地段营建,通过地形平整,减小坡度,营建适宜沼泽湿地植被生长和水鸟栖息的开阔环境。
6.3.2浅滩坡度宜在1‰~4‰之间,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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