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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教师教育专业混合编队实习优秀实习生评选办法(10篇集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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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教师教育专业混合编队实习优秀实习生评选办法(共10篇)

目录

TOC\o1-1\h\u2071篇一、大学教师教育专业混合编队实习优秀实习生评选办法 2

8899篇二、大学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 3

20218篇三、大学创新班管理办法 8

23184篇四、大学采购实施管理办法 13

14414篇五、大学本科教材建设管理办法 20

18946篇六、大学新进青年教师导师培养制实施办法 28

20169篇七、大学教职工在职参加学历(学位)教育和从事博士后研究管理办法 31

8892篇八、大学本科生课程免修、免听实施办法 35

4160篇九、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专业实践管理办法 37

6925篇十、大学研究生国内外学术交流资助管理办法 38

大学教师教育专业混合编队实习优秀实习生评选办法

为了充分调动教师教育专业混合编队实习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励学生勤于实践,善于学习,更好完成教师教育专业实习任务,以适应教育事业发展和社会经济对高素质教育人才的要求,促进教育实习生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规范评奖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

参与混合编队实习学生

二、评选条件

1.实习态度认真、谦虚,勤奋好学,紧密联系实际,刻苦钻研业务。

2.能根据岗位实际和专业特点,勇于创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实习效果显著,受到实习单位的好评。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实习安排,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尊重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人员。

4.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积极发挥协作和组织作用,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

5.个人实习资料齐备且质量较高,按时全面完成实习计划规定的各项任务,实习成绩优秀。

三、评选比例

每个混合编队评选优秀实习生名额按总人数10%控制;

四、评选办法和要求

(一)评选办法

1.优秀实习生评选应在管理教师领导下进行,评选工作应主要参考以下环节,各环节权重由管理教师自行确定:①管理教师评;②指导教师评;③小组互评。

2.优秀实习生由各混合编队在队内总结和评选的基础上按规定名额向学校推荐。

3.教务处对各混合编队的申报和推荐材料进行评估和审核后,报学校审定。

(二)评选要求

各混合编队要切实抓好实习总结和评选工作。在评选工作中要严格把关,要认真掌握标准尺度,对本编队的优秀实习生推荐的结果,要及时队内公示,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则取消评选资格。

(三)评选提交材料

各混合编队上报的优秀实习生都须附有相关的材料:延安大学实习成绩复印表、实习手册(教育实习手册)、实习教案、优秀实习生推荐表。

大学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管理工作,保证培养质量,根据学位委员会、全国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及我校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按照国家招生政策录取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第二章、管理模式

第三条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采取校、院两级管理模式。研究生院负责制定政策、组织实施招生、教学质量检查等工作。学院负责领导本院所分管的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教学和培养管理工作,并配备工作人员,承担所分管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教学、日常培养和管理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包括生源组织、制定培养方案、安排课程教学、组织论文开题、论文答辩等及培养档案、学生管理等。根据非全日制研究生的特点,校、院两级管理人员应及时沟通,定期召开座谈会,了解情况。

第三章招生、入学与

第四条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报考条件应符合国家招生政策的有关规定及学校当年招生简章的具体要求。

第五条学院应在规定的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内组织生源,在招生宣传时必须准确、真实,使考生对报考学院和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有较全面的认识,从而做出正确选择。

第六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新生,应在规定的日期凭录取通知书等有关材料到校报到。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事先向所在学院请假,并提交相关证明,由学院在规定时间内报研究生院备案。请假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事后应及时与学校联系),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七条有关入学和的其他规定参照《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学习年限和培养方式

第八条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学制)为二至三年。研究生在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学制)内不能完成科研或学位论文工作的,可以申请延期毕业,并办理相关手续,最长修业年限为五年。最长修业年限期满,未毕业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九条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指导方式采用双导师制,以校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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