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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建构筑物的安全管理,确保建构筑物的结构安全和正常使用,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建构筑物,包括但不限于厂房、仓库、办公楼、宿舍、附属设施等。
3.职责分工
-安全管理部门
-负责建构筑物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和监督执行。
-定期组织建构筑物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情况。
-负责建构筑物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使用部门
-负责本部门使用建构筑物的日常安全管理,包括设施设备的巡查、维护等。
-对发现的安全问题及时报告安全管理部门,并配合进行整改。
-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建构筑物安全知识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工程管理部门
-负责建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安全管理,确保工程符合安全规范要求。
-负责建构筑物的结构安全检测和评估,根据检测结果提出维修、加固等建议。
-负责建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和保养工作,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其他部门
-根据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建构筑物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建构筑物规划与设计
1.规划原则
建构筑物的规划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合理布局,满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要求。
2.设计要求
-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的设计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文件应经相关部门审查批准。
-设计应充分考虑建构筑物的结构安全、防火、防爆、防雷、抗震、防洪等因素,确保建构筑物在正常使用和可能出现的极端情况下的安全性。
-建构筑物的平面布局应合理,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应符合消防安全规定,满足人员疏散和应急救援的要求。
三、建构筑物施工安全管理
1.施工单位资质
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建构筑物施工,施工单位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2.施工安全协议
在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3.施工安全措施
-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后实施。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严禁违章作业。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
四、建构筑物日常安全管理
1.巡查制度
-安全管理部门应制定建构筑物巡查计划,定期组织巡查。巡查内容包括建构筑物的结构安全、设施设备运行状况、消防安全等。
-使用部门应每日对本部门使用的建构筑物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安全管理部门。
-巡查人员应做好巡查记录,对发现的安全问题应详细记录问题的部位、现状、可能产生的后果等,并提出处理建议。
2.维护保养制度
-工程管理部门应制定建构筑物维护保养计划,定期对建构筑物进行维护保养。维护保养内容包括结构检查、设施设备维修、防腐防锈、防水处理等。
-对建构筑物的重要部位和关键设施设备应进行重点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维护保养工作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维护保养人员应具备专业技能和经验。
-工程管理部门应建立建构筑物维护保养档案,记录维护保养的时间、内容、更换的零部件等信息。
3.安全标识管理
-在建构筑物内设置明显的安全标识,包括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等。安全标识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保持清晰、醒目。
-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安全标识进行检查,发现损坏、褪色等情况及时更换。
4.电气安全管理
-建构筑物内的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
-电气设备的安装、维修应由专业电工进行,严禁非电工人员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建构筑物内应设置合理的电气线路,线路应架空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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