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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07T 2035—2025“云大厅+不动产登记”服务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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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7

连云港市地方标准

DB3207/T2035—2025

云大厅+不动产登记服务规范

ServicespecificationforCloudHall+RealEstateRegistration

2025-01-14发布2025-02-17实施

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总则 2

5基本要求 2

6服务要求 3

7服务流程 4

8服务内容 5

9评价、投诉处理与改进 6

10档案管理 6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并组织实施与监督。

本文件由连云港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连云港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连云港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连云港市住房保障中心、灌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苏智慧云港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彦彦、张祥、黄玺、李方杰、杨扬、卢长缨、葛力瑞、季言。

云大厅+不动产登记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文件给出了“云大厅+不动产登记”的总则、基本要求、服务要求、服务流程、服务内容、评价、投诉处理与改进和档案管理的说明。

本文件适用于不动产登记机构利用“云大厅”开展的登记服务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038顾客满意测评模型和方法指南

GB/T19039顾客满意测评通则

GB/T21010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GB/T42547地籍调查规程

TD/T1095-2024不动产登记规程

国务院令第656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自然资源部令第5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不动产realestate

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来源:TD/T1095-2024,定义3.1]

3.2

不动产登记realestateregistration

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来源:TD/T1095-2024,定义3.6]

3.3

不动产登记簿realestateregister

由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制作和管理,用于记载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利状况以及其他依法应登记事项的特定簿册。

[来源:TD/T1095-2024,定义3.7]

3.4

电子证照electroniccertificatesandlicenses

由各单位依法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各类证照、证明、批文、鉴定报告、办事结果等文件,比如有身份证、结婚证、银行还款流水证明、营业执照等。

3.5

云大厅cloudHall

依托“苏服办”APP及线上“苏小登”等服务平台,通过人工智能等先进计算机技术,实现实体业务线上办理。

3.6

“云大厅+不动产登记”服务“cloudhall+realestateregistration”service

将不动产登记业务场景通过云大厅办理,借助人脸识别、线上签名以及公证处视频存证等多种技术手段进行业务安全保障,实现不动产登记业务云大厅服务。

4总则

4,1依法依规,科学规范

依法确定办理不动产登记所需材料的种类和范围,并将所需材料目录在办公场所、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网等公共载体发布。不应随意扩大登记申请材料的种类和范围,没有相关法律法规依据的材料,不应作为登记申请材料。

4.2信息互通,加强共享

加强信息互联互通,与不动产登记相关的材料或者信息,能够直接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不应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获取的材料或者信息不应用于不动产登记之外的其他目的。根据信息互通共享情况及时更新并公布申请材料目录,明确申请材料的获取方式。

4.3便民利企,高效办理

严格按规定规范不动产登记申请、受理、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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