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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机制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法律和实践问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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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机制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法律和实践问题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ublic-PrivatePartnership,以下简称PPP模式)作为舶来品,最早起源于英国。我国的PPP模式从2014年开始大力推广,近十年来总体发展情况良好。据中央财经大学政信研究院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底,全国PPP项目共计成交15163项,总投资额超20万亿元。[1]2023年2月,为整改存在问题,PPP项目暂停入库工作,2023年11月,发改委和财政部发布《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建立PPP模式新机制,2024年3月发改委等六部委发布新修订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PPP行业重新开始朝新方向发展。但其法律体系仍处于不断完善阶段,主要以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主,缺乏专门的高位阶法律统领,实践中亟须注意并解决的问题更是不少。因此,研究PPP模式的法律和实践问题对于推进PPP模式的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PPP模式的法律概念与特征

(一)PPP模式的定义及在我国的应用

PPP模式是政府采取竞争性方式择优选择具有投资、运营管理能力的社会资本,双方按照平等协商原则订立合同,明确责权利关系,由社会资本提供公共服务,政府依据公共服务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资本支付相应对价,保证社会资本获得合理收益的合作模式。[2]我国对PPP模式最早的探索是在90年代中期,如广西来宾B电厂等BOT试点项目,为后续PPP模式的推广积累了经验。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社会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随后一系列有关PPP模式的文件下发,PPP项目在我国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领域得到广泛应用,涵盖市政工程、生态保护、交通、农业等多个领域,有效减轻财政负担,提高了建设运营效率。

(二)PPP模式的法律特征

PPP模式协议属于行政协议范畴,行政协议是行政和民事协议的“混合体”,具有行政性和协议性的双重特征。行政性体现在政府为实现行政管理或者公共服务目标而参与PPP项目,需要遵循依法行政原则,在PPP项目实施过程中,依法管理和监督,对于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可以依法行使行政优益权,作出变更或解除协议的行政行为[3];协议性体现在政府与社会资本需要协商一致再订立协议,遵循契约自由原则,要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但需要注意应以行政性为主,最高法院行政庭郭修江庭长曾撰文指出:行政协议的性质主要在于其行政性,核心是依法行政,因此行政协议案件的审理必须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依据法律法规、参照规章,对行政协议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全面审查。[4]

二、PPP项目的法律体系与新机制

(一)PPP项目的法律体系

目前PPP项目没有专门的高位阶上位法调整,同时由于PPP项目内容复杂,往往会涉及多个相关法律和众多规范性文件。

法律层面,立项阶段需遵循《城乡规划法》《环境保护法》《行政许可法》;选择社会资本阶段要依据《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组建项目公司阶段要依据《公司法》;签订投资协议和项目协议阶段需依据《民法典》(合同编);建设阶段需依据《建筑法》;运营和移交阶段同样要适用《民法典》(合同编)等等。

行政法规层面,涉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投资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等。

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数量更多,早年的有原《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发改委等六部委2015年第25号令),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原《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42号)等等,近几年又有《关于依法依规加强PPP项目投资和建设管理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19〕1098号)《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国办发〔2022〕19号),《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3〕115号),《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发改委等六部委2024年第17号令)。一些地方政府还会出台相关文件,以适应本地区PPP项目发展的需要。

(二)PPP项目的新机制

2023年11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改委与财政部联合制定的《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标志我国PPP项目发展进入新阶段,该指导意见共四部分十八项,主要要求有聚焦使用者付费项目、全部采取特许经营模式、优先选择民营企业以及明确管理责任分工,2023年2月PPP项目清理核查前未完成招标采购程序的项目,以及后续新实施的PPP项目,均应按照新机制执行,旨在通过实施新机制进一步深化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切实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新旧机制的不同之处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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