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XX学院成果转化管理办法.docxVIP

  1. 1、本文档共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XX学院

成果转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教育部科技部关于加强高等学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若干意见》、《XX市加快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若干措施》等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科技成果,是归属XX学院的职务科技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技术(含国防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权、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国家确定的其他技术成果。

本办法所称科技成果转化是指对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第三条科技成果转化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服务学院教学科研事业发展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学院是科技成果转化的主体,成立知识产权与科技成果转化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相关工作。

(一)技术转移研究院(简称“转移院”)为学院科技成果转化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和完善学院科技成果转化体系,进行转化过程中的行政审核、公示、归档,组织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实施。

(二)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负责科技成果资产评估备案及年度报告工作。

(三)人事处负责制定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职称评定、岗位管理等人事制度。

(四)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负责开放项目查询功能,协助提供项目信息。

(五)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资产公司”)负责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专业化服务,对科技成果转化材料进行前置审查,代表学院持有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形成的股权并行使股权管理。

(六)计划财务处负责学院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的核算及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的发放、核算工作。

第五条完成人所在二级单位(简称“二级单位”)负责科技成果转化相关的初审工作。

第三章实施管理

第六条科技成果定价可采取协议定价、技术交易市场挂牌、拍卖等方式;经有资产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或专家委员会进行的资产评估,可作为定价的参考依据。

第七条向国有全资企业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的,可以不进行资产评估;向非国有全资企业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的,由转移院决定是否进行资产评估;完成人和受让方存在关联关系的,须主动提交书面声明,若受让方是非国有全资企业的,须对拟转化科技成果进行资产评估。

第八条科技成果的转化模式可选择许可、转让、作价投资等,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转化模式。

第九条依完成人申请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学院通过“权益让渡”和“权益约定”的方式赋予完成人科技成果所有权,通过协议约定的方式赋予完成人科技成果长期使用权。

权益让渡是指,学院对科技成果评估,收取一定比例资源占用费,将科技成果所有权让渡给完成人,由完成人自主实施转化。

权益约定是指,学院对科技成果评估,通过协议约定获得未来收益比例,将科技成果所有权转让给完成人,由完成人自主实施转化。

第十条学院对科技成果转化交易实施分级审批。科技成果采用许可、转让、赋予完成人长期使用权模式进行转化的,合同额在100万元(含)以下由转移院审批;合同额在100万至1000万元(含)由分管校领导审批;合同额在1000万至3000万元(含)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合同额在3000万元以上提交党委常委会会议审议。

科技成果采用作价投资、权益让渡、权益约定模式进行转化的,合同额在1000万元(含)以下由分管校领导审批;合同额在1000万至3000万元(含)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合同额在3000万元以上提交党委常委会会议审议。

第十一条转移院对科技成果转化的基本要素、定价方式、拟交易价格及现金奖励等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5日。对公示存在异议的,须由转移院组织论证,并将论证结果反馈给异议提出者,如异议仍未消除,提请领导小组审议。对科技成果转化涉及的团队内部权益分配有异议的,完成人自行协商解决。

第四章收益分配

第十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收益是指许可收入、转让收入、作价投资的股权分红及股权出让等收入扣除成本(包括中介费、评估费、拍卖佣金等)后的部分。为鼓励科技成果在XX市内转化,学院将给予在市内转化的完成人更多收益分配奖励。异地研究院在所属地转化的,享有与XX市内转化相同优惠政策。

第十三条社会服务机构及专业从业人员可为学院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中介服务,在转化收入中收取中介费用,该费用作为成本在收益分配之前扣除。

第十四条科技成果转化以许可模式实施的,学院收取收益的5%作为资源占用费;以转让模式实施,在XX市内进行转化的,学院收取收益的10%作为资源占用费,在XX市外进行转化的,学院收取收益的20%作为资源占用费。完成人可获得不超过收益60%的奖励金,其余收益部分留存为完成人科研发展基金。

第十五条科技成果转化以作价投资模

文档评论(0)

高级经济师持证人

多年审计工作经验,高级管理人员

领域认证该用户于2025年03月18日上传了高级经济师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