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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4T 5095-2025畜禽养殖场细菌耐药性水平评价技术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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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65.020.20CCSB42

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5095—2025

畜禽养殖场细菌耐药性水平评价技术规范

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evaluationofbacterialresistancelevelinlivestockand

poultryfarms

2025-01-24发布2025-02-24实施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安徽省兽药饲料监察所提出。

本文件由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安徽省兽药饲料监察所、安徽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安徽华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安徽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安徽赛如分析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发全、苗文萍、吴利苹、江定丰、陈斌、明文庆、吴昊、许世富、颜秀梅、程莹、王丽霞、汪秀娟、王伟。

畜禽养殖场细菌耐药性水平评价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畜禽养殖场细菌耐药性水平评价的样品采集与保存、菌株分离鉴定与记录、耐药性监测项目与操作、结果判定与水平评价的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安徽省畜禽养殖场的细菌耐药性水平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

GB19489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NY/T4141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祥品采集技术规程

NY/T4142动物源细菌抗菌药物敏感性测试技术规程微量肉汤稀释法

NY/T4145动物源金黄色葡萄球菌分离与鉴定技术规程

NY/T4147动物源肠球菌分离与鉴定技术规程

NY/T4149动物源大肠埃希菌分离与鉴定技术规程

《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办法》2008年11月26日农业部令第16号公布,2016年5月30日农业部令2016年第3号、2022年1月7日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1号修订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最低抑菌浓度minimuminhibitoryconcentration,MIC

在体外试验中抑制特定微生物生长所需的最低抗菌药物浓度,用以判断测试菌株对抗菌药物的敏感程度。

3.2

折点breakpoint

用于区分菌株为敏感、中介和耐药的MIC值。

3.3

敏感susceptible

抗菌药物对菌株的MIC值等于或低于敏感折点,即菌株对该药物表现为敏感。

3.4

中介intermediate

抗菌药物对菌株的MIC值在高于敏感折点且低于耐药折点的范围内,即菌株对该药物表现为中介。3.5

耐药resistant

抗菌药物对菌株的MIC值等于或高于耐药折点,即菌株对该药物表现为耐药。

4样品采集、记录与保存

4.1样品采集

样品应从养鸡场、养鸭场、养猪场、养羊场或奶牛养殖场采集,根据养殖场规模,每个点采集5~10份样本,相同圈舍来源样品每种菌收集1株,来自同一养殖场的指示菌收集不超过10株,致病菌收集不超过5株,采样按照NY/T4141的规定操作。

4.2采样记录

采样的同时做好养殖场用药情况和饲料来源调查,按附录A的要求填写采样记录表,对同一养殖场用药情况不同的动物群,分开填写采样记录表。

4.3样品保存

样品采集后分别放置于清洁的容器中,存放温度为0℃~10℃,应在48h内进行细菌分离。

5菌株分离鉴定与记录

5.1菌株分离鉴定。

5.1.1金黄色葡萄球菌分离与鉴定按NY/T4145的规定执行。

5.1.2肠球菌分离与鉴定按NY/T4147的规定执行。

5.1.3大肠埃希菌分离与鉴定按NY/T4149的规定执行。

5.2菌株分离鉴定结果记录

采样人员记录养殖场基本信息和样品来源信息,按附录B的要求填写细菌分离鉴定结果。

6细菌耐药性监测项目与试验操作

6.1药物敏感性监测项目

6.1.1监测肠球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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