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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的概念与合同的分类冯力课件.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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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的概念与合同的分类主讲人:冯力

什么是合同其一,合同是一种行为,一种由缔约人实施的法律行为;其二,合同是一种协议,一种基于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其三,合同是一种法律关系,一种存在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什么是合同法有关合同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的法律。包括:界定合同的法律规范,订立合同的法律规范,合同成立条件的法律规范,合同内容的法律规范,合同效力的法律规范,合同无效、被撤销、效力未定的法律规范,合同履行的法律规范,合同保全的法律规范,合同担保的法律规范,合同变更和转让的法律规范,合同解除的法律规范,合同救济的法律规范,合同消灭的法律规范,合同解释和适用的法律规范,各类合同的法律规范等。

合同的分类合同种类典型合同与非典型合同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一时性合同和继续性合同主合同和从合同束己合同和涉他合同框架合同和个别合同格式合同与非格式合同

典型合同与非典型合同典型合同又称有名合同,是指法律设有规范,并赋予一定名称的合同。《民法典》规定的买卖、赠与、借款等合同均为典型合同。非典型合同又称无名合同,是指法律尚未特别规定,也没有赋予一定名称的合同。

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双务合同是双方当事人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即一方当事人之所以负给付义务,在于取得对方当事人的对待给付。买卖,租赁,承揽等是双务合同的代表。单务合同是仅有一方当事人负给付义务的合同。赠与,借用等合同就是单务的代表。

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享有合同规定的权益,须向对方当事人偿付相应代价的合同。买卖,租赁,保险合同是典型的有偿合同。无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享有合同规定的权益,不必向对方当事人偿付相应代价的合同。赠与、借用等合同是典型的无偿合同。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各方的意思表示一致,即成立的合同。《民法典》规定的买卖等合同就是诺成合同。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

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或当事人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的合同。不要式合同是法律或当事人不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的合同。

一时性合同和继续性合同一时性合同是指一次给付便使合同内容实现的合同。买卖,赠与、承揽等合同就属于一时性合同。继续性合同是指合同内容并非一次给付可完结,而是继续地实现合同。

主合同和从合同凡不以他种合同的存在为前提,即不受其制约而能独立存在的合同,称为主合同。必须以他种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自身不能独立存在的合同叫做从合同。

束己合同和涉他合同束己合同,是指严格遵循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合同当事人为自己约定并承受权利义务,第三人不能向合同当事人主张权利和追究责任,合同当事人也不得向第三人主张合同权利和追究责任的合同。它是合同的常态。涉他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为第三人设定的权利或约定的义务的合同,它包括为第三人的利益的合同与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

框架合同和个别合同框架合同又叫架构合同,在实务中常被应用。例如甲协会和乙出版社签订架构合同,明定由乙出版社出版丛书,而由乙出版社和个别作者签订出版合同的条件。

感谢聆听!主讲人:冯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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