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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校园招聘活动管理办法【模板】 .pdfVIP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校园招聘活动管理办法【模板】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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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校园招聘活动管理办法【模板】--第1页

**学院校园招聘活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更好地适应严峻的就业形势需要,进一步加强

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升校园招聘管理

服务水平,为招聘单位和毕业生搭建优质高效的双向选择平台,

特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校园招聘活动是指,用人单位在校

园内开展的或主要面向我校学生的专场招聘会、大型双选会、

中小型招聘会、专场宣讲会、实习生招聘会、网络招聘会、校园

媒体招聘信息发布等形式的招聘活动。

第三条校园招聘活动的宗旨:以服务国家及区域发展

为导向,坚持双向选择、公平公开、务实高效的原则,满足毕业

生择业和发展需要,保障毕业生充分、高质量就业。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招就处为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

进校开展的一切与毕业生招聘就业相关的活动均须在招就

处备案,批准后方可开展。

第五条招生就业处(校企合作办)负责统一管理全校校

园招聘活动,未经招生就业处(校企合作办)同意,校内其他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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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校园招聘活动管理办法【模板】--第2页

位和部门不得擅自安排用人单位或社会中介机构进校举办各种

招聘活动。凡各二级学院(部)自行组织安排毕业生就业招聘活

动,须报招生就业处(校企合作办)备案,并提前说明需协调的

事宜。

第六条招生就业处(校企合作办)严格按照教育部“三严禁”

要求,加强对用人单位资质条件、经办人员身份和招聘简章的审

核,做好信息发布、场地安排、人员接待、现场管理、信息统计

等管理服务工作。

第七条校内各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确保校园招聘活动

安全有序开展。党政办公室、教务处、体育部配合做好校园招聘

活动的场地安排,保卫处负责校园大型招聘活动的安全预案制定

和现场安全保卫,后勤处负责校园招聘活动的设施保障、车辆保

障、医疗保障和食品卫生保障,宣传统战部负责校园大型招聘活

动的宣传报道。

第八条各二级学院(部)应加强对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完善

信息覆盖和就业推荐机制,落实招聘活动效果。

第九条各二级学院(部)动员组织学生积极参加校园招聘活

动,加强与用人单位的沟通交流,配合做好校园招聘活动的服务

和接待工作。积极组织行业性强、专业需求明确且集中的专类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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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活动,做好用人单位筛选和资质审核,报招生就业处(校企合

作办)备案后实施。

第十条举办或承办校园招聘活动的经费开支严格遵守我

校财务相关规定。

第三章用人单位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申请进校招聘时,必须出具本单位《营业执照

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招聘人员须出示相关身份

证明,人才中介服务机构须提供用人单位的书面委托书及本机构

相关资质证明。严禁不具备法人资格和未经批准的劳务中介机构

进校招聘。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进校开展校园招聘活动须提前向招

生就业处(校企合作办)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校组织招

聘活动。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规定,

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服从招生就业处(校企合作办)

安排,向毕业生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

(一)遵守教育部“三严禁”工作要求:严禁发布含有限定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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