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仓储费制度及仓储合同纠纷案例解析-九问网 .pdfVIP

仓储费制度及仓储合同纠纷案例解析-九问网 .pdf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仓储费制度及仓储合同纠纷案例解析-九问网--第1页

仓储费制度及仓储合同纠纷案例解析

在持有现货商品(如谷物或金属)期间支付的仓储费和保险费,在利率期货市场,意指占用资金所支付的利

息费。亦称持仓费用或持仓。

九问在线律师咨询为您提供仓储费制度及仓储合同纠纷案例解析,如果您遇到合同法方面的

问题可以进行法律咨询在线.

南京律师给您提供合同纠纷方面的法律知识,帮助您在生活中解决实际问题,谢谢阅读。

特殊仓储费应缴纳增值税

仓储费是仓储业为客户提供仓储劳务而收取的费用,仓储业原本属于营业税的税目范围,收取的仓储费通

常都是交纳营业税。但最近国税机关的税务人员,却要求企业将收取的仓储费作增值税进项税转出的处理。

税企双方纷争又起,究竟原因何在?

事情是这样的,某油气田企业日常生产需要储备一定量的常用物资,于是与供货商达成协议,由供货商提

前将自己的货物囤积在该企业的仓库,等到动用这些物资时,该油气田企业才支付货款,并且按购进金额

的0.5%-1.5%的比例向供货商收取仓储费(企业从应付的货款金额中扣取),截止今年检查之日为止,因购

进货物共收取仓储费6444708.43元。

对于向供货商收取的这些仓储费,是应当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还是应当交纳营业税?

企业财务人员认为:

首先,根据《营业税税目税率表》,仓储业属于“服务业”栏目的内容,仓储业收取的仓储费应当按照5%

的税率计算交纳营业税。

其次,该仓储劳务的发生时间在购买行为之前,此时货物的所有权仍属于供货商。因此,这些仓储费是因

为对外提供仓储服务而收取的服务费,不是购买货物的返还款。并且在仓储劳务发生时,还不能确定是否

一定购买这些货物,所以这些仓储费与购买货物之间,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因此,这些仓储费属于单纯

的仓储服务收入,应当计算交纳营业税。

另外,如果按照平销返利行为,就要依据17%的税率计算冲减当期进项税金936410.63元;而如果依照5%

的税率计算交纳营业税,应当计算交纳营业税322235.42元。计算交纳的营业税与计算转出的进项税相比

较,可以节税614175.21元。

企业财务人员经过以上研究,认为既然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可以对仓储费计算交纳营业税;另外交

纳营业税与交纳增值税相比较,还可以节税,何乐而不为呢?于是财务人员就对收取的这些仓储费,按照

5%的税率计算交纳了营业税。

税务机关针对企业财务人员的做法,明确指出:

1、该油气田企业提供的仓储服务是具有一定的目的,那就是为将来的购买行为提前作准备。因此仓储费与

购买货物之间,是具有一定的连带关系。

仓储费制度及仓储合同纠纷案例解析-九问网--第1页

仓储费制度及仓储合同纠纷案例解析-九问网--第2页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

[2004]136号)第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于不属于平销返利、不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而征收营业税的

情况,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收取的费用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二是向供货方提供一

定劳务。但是,该企业不是按照存储货物占用的面积、空间或存储的时间来计算收取仓储费,而是按购进

金额的一定比例向供货商收取仓储费,这样就与销售额有必然联系,不能满足第一个条件。因此,不应当

征收营业税,而应当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

3、根据国税发[2004]136号文件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

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不征收营业税。

同时,该文件第四条还规定,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的纳税处理,比照本通知的

规定执行。因此,该油气田企业虽然不是商业企业,也适用该文件的规定。

因此,根据国税发[2004]136号文件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175****2254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