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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手册.docx

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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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

条文说明暨操作手册

北京

北京铁研

北京铁研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

前言

铁路总公司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总公司有关规定,编发了《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下发了铁总建设[2017]310号文,决定从2018年1月1日期正式实施。

针对铁路总公司下发的《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我监理单位立即行动,转发了有关规定,并要求公司所有铁路监理项目监理站(部)组织全员学习,加强宣贯,结合实际监理工作内容,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抓好落实,树立质量安全红线意识,不得触碰质量安全红线。监理公司所有监理人员要把守住质量安全红线作为一项长期重要的监理工作来抓,持之以恒,创建精品工程,不留隐患,不当罪人。

全体监理人员必须清楚的认识到触碰质量安全红线不但危及铁路开通运营安全,可能造成无法想象的后果,而且同时还要清楚地认识到触犯红线对监理公司和监理人员自身处罚带来的严重后果。因此,全体监理人员从思想上必须高度重视质量安全红线管理的相关规定,熟练掌握红线管理的有关内容,在工作中严格监理,加强把关,不折不扣的执行红线管理相关规定,才能顺利、圆满的完成好监理工作。

铁路建设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顺口溜

狗年新年第一天,铁总正式发文件;

十条禁令始执行,安全质量红线明。

隧道初支和衬砌,厚度强度甭马虎;

开挖方法要合规,安全步距设计定;

监控量测要重视,超前预报要落实;

有毒气体早防备,监测方案须先行。

路基填料不合规,通车之后要限行;

地基处理是关键,检测工作是重点;

边坡防护勿轻视,锚索加固是前提。

万丈高楼平地起,桥梁桩基勿大意;

Ⅲ类桩、Ⅳ类桩;还要注意笼子长。

钢构工程是重点,尤其注意构配件;

电缆出事影响广,违规施工要阻挡。

现浇梁,连续梁;满堂支架挂篮忙;

专项设计不可少,按图施工要记牢。

监理人员别冲动,旁站签字要慎重。

三方检测大力抓,数据报告不能假。

想偷工,想减料;活没干完牌子倒。

以次充好想得美,源头把关卡控紧。

搞转包,搞分包;一旦违法责难逃。

内业资料很重要,弄虚作假犯不着。

目录

铁路总公司红线管理文件1

(一)铁总建设[2017]310号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的通知1

(二)关于学习贯彻《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12

二、《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红线内容文字解读15

(一)质量行为方面15

(二)工程实体方面17

(三)罚则20

三、《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图示20

(一)质量行为方面20

(二)工程实体方面22

(三)罚则34

PAGE17

一、路总公司红线管理文件

(一)铁总建设[2017]310号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的通知

(二)关于学习贯彻《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红线内容文字解读

(一)质量行为方面

1、严禁偷工减料,以次充好?

1)偷工减料:

①隧道超挖后故意遮挡形成空洞;

②地基处理桩长度不足、换填深度不够;

③土工格栅铺设层数不满足设计。

2)以次充好:

①型钢、钢筋强度不满足设计要求;

②使用不合格的水泥、减水剂;

③砂石料含泥量超标,级配不符合要求;

④防水板质量不合格。

2、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

1)严禁转包

①转包和违法分包认定标准,执行《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开展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分包试点工作的通知》(铁总建设[2017]246号)。

②转包:是指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行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转包:

(1)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

(2)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

(3)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或未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不履行管理义务,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

(4)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不履行管理义务,只向实际施工单位收取费用,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的采购由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的;

(5)劳务分包单位承包的范围是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承包的全部工程,劳务分包单位计取的是除上缴给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管理费”之外的全部工程价款的;

(6)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通过采取合作、联营、个人承包等形式或名义,直接或变相的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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