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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0年等突发性公共事件为我国经济带来了巨大的损失,极大地损害了人民的利益,突发性公共事件造成的社会成本通过市场机制难以解决,因此,需要政府财政承担义不容辞的责任。2020年应对时,我国根据往次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经验及时制定了诸多的应急财税政策,短期内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的恢复和发展,但这一系列短期应急财税政策仍存在应急财税立法法制化程度低,应急财政资金规模不足、资金使用及管理不规范,央地权责划分不清等诸多弊病。在此情形下,我国必须进一步完善应急财税政策体系,可参考国际上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经验,完善突发性公共事件财税政策立法,改善应急财政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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