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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DRG特病单议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1.目的
本规定旨在规范DRG特病单议工作流程,确保病例申报合规性,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实现医疗机构的精细化管理。
2.政策依据
根据《周口市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点数法付费实施办法(试行)》《特例单议规程(试行)》《国家医疗保障局DRG付费政策》等文件制定本规定。
3.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院DRG付费中需申请特例单议的病例,包括因住院时间长、费用高、新技术应用、复杂危重症等不适合常规DRG支付的病例。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
1.成立DRG特病单议工作组
组长:分管医保副院长
成员:医保科、病案室、财务科、信息科、临床科室负责人
2.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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