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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前急救规范流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解读修改.pptVIP

院前急救规范流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解读修改.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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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利县皮肤病医院马国华案例:某地相距不到一公里路段同一时间段发生了AB两起车祸,“120”指挥中心先后派出甲乙两院救护车,甲院对应A车祸,乙院对应B车祸,因交通原因,甲院救护车先抵达B车祸现场。看到事故患者,接回该患者回院,乙院救护车稍后抵达现场,现场围观群众称刚才已经有救护车接走了患者,乙院救护车向指挥中心复命后返回。此后,A车祸现场再度电话敦促“120”派车,“120”指挥中心核准后派出已经折返的甲院救护车,到现场时患者已经死亡,事后死者家属投诉“120”救护不力。请问:该事故中,责任界限是如何划分的?01院前急救:02院前急救是指具有通讯器材、运输工具和医疗基本要素所构成的专业急救机构,在病人到达医院前所实施的现场抢救和途中监护的医疗活动。03急救机构:医院、急救站、急救中心04转诊?巡回医疗?下乡扶贫?急救中心急救站医院三者关系如何协调运转,责任如何厘清?调度的原则:就近就急满足专业需要符合患者意愿利于患者的抢救,充分告知!我国院前急救的相关法律:1980年卫生部《关于加强城市急救工作的意见》;1983年卫生部《城市医院急救科(室)建设方案》;1985年卫生部确定“120”为急救电话;1986年和1987年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急诊抢救工作的补充规定》及《关于加强急诊抢救和提高应急能力的通知》,对建立健全急救医疗机构网,提高急诊抢救和应急能力提出具体要求;1994年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急救中心(站)基本标准,全国范围内三级医疗机构内普遍建立急诊科(室),部分大、中城市建立急救中心,急救医疗渐渐步入法治轨道。1995年卫生部《灾害事故医疗救援工作管理办法》;1996年广州市人大常委《广州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条例》,我国关于社会急救医疗管理的第一个地方性法规,2011年修正;2003年国务院转发发改委、卫生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建设规划》;2004年卫生部、原信息产业部《关于加强院前急救网络建设及“120”特服号码管理的通知》;2006年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复卫生部组织编制的《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信息系统项目建议书》;2008年《急救中心建设标准》(卫办规财发[2008]122号)颁布,规定了急救中心、独立建制的急救分中心和独立建制急救站的建设标准;012009年卫生部《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明确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急诊科建设管理规范标准;022011年7月北京市卫生局《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相关标准及规范》,涉及院前急救指挥调度系统管理办法、信息报告制度、设施建设标准、医护人员工作规范、车辆管理配置规范、收费规定等13个规范性文件。03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2009年12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2010年7月1日施行)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章责任构成和责任方式第三章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的情形第四章关于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第五章产品责任第六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第七章医疗损害责任(54-64条)第八章环境污染责任第九章高度危险责任第十章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第十一章物件损害责任第十二章附则医疗事故处理条例(2002年2月20日国务院第55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第三章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第四章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与监督第五章医疗事故的赔偿第六章罚则第七章附则《执业医师法》(1998年6月26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1999年5月1日起实施)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考试和注册

第三章执业规则

第四章考核和培训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6章48条)医患关系是一项特殊的合约关系!01所有的政策法规流程看似都是保护医患双方的,但事实上对于患者的保护更多,而对医务人员、医疗行业及医学技术的发展关注的不多。02法律法规是规定了我们医务人员正常执业的权力,却更多的要求我们更严格约束自己的执业行为。03我们医生执业的时候应该依法依规依流程外,还需要合情合理。04独立型依附型我国急救中心的类型依托型指挥型1一是独立型模式,是指急救中心的管理和运行完全单独且具有法人资质的机构,财务独立核算,从受理急救电话到病人送达医院均由急救中心负责。2如武汉市急救中心3独立法人,全部责任!例如重庆,重庆市急救中心就是一综合性医院,分设在城区许多急救站,统一调度。二是依托型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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