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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
鹤壁鹤淇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生物
质耦合发电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鹤壁鹤淇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日期:
2025年3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目录TOC\o1-1\h\z\u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20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48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55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77
六、结论 80
附表 81
附图:
附图一:厂址地理位置图
附图二:厂址周边环境图
附图三:厂区平面布置图
附图四:淇县城乡总体规划图
附图五:“三线一单”管控单元图
附图六:环评公示
附图七:现场图片
附件:
附件一:委托书
附件二:项目备案证明
附件三:鹤淇发电不动产权证书
附件四:建设单位营业执照
附件五:法人身份证
附图六:项目技术咨询合同
附件七:现有项目环评批复
附件八:竣工验收批复
附件九:石膏处置合同
附件十:炉渣销售承包合同
附件十一:排污许可证
附件十二:承诺书
附件十三:环评文件质量主体责任提醒函
PAGE2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鹤壁鹤淇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耦合发电项目
项目代码
2209-410622-04-01-582760
建设单位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建设地点
鹤壁市淇县庙口镇原本庙村
地理坐标
114度11分12.998秒、35度43分5.999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D4417生物质能发电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89、生物质能发电4417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R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R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
淇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
2209-410622-04-01-582760
总投资(万元)
1000
环保投资(万元)
28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
2.8
施工工期
1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R否
£是:
用地(用海)
面积(hm2)
39.7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无
规划情况
无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无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无
其他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电厂改建项目,在现有2台2060t/h燃煤锅炉协同处置废布料20万t/a基础上,进行生物质耦合改造,新增生物质耦合燃烧发电能力配套的生物质料场及附属设备。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四、电力-7、煤电技术及装备”中的“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022年9月10日,淇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本项目备案建设,项目代码为2209-410622-04-01-582760(见附件),符合地方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2、项目与河南省鹤壁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的相符性分析
环境保护部2016年10月26日发布了《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文中提出了“为适应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环境管理要求,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简称环评)管理,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约束,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以下简称“三挂钩”机制),更好地发挥环评制度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加快推进改善环境质量”的要求。
(1)生态保护红线
根据《鹤壁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鹤壁市共划分了南水北调中线干渠水源保护生态保护红线区、卫河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太行山丘陵土壤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平原区水源保护生态保护红线区、淇河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淇河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等6个区域、两类管控区。
经过对比,本项目均不在《鹤壁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划定的6个区域、两类管控区范围内,因此本评价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
(2)环境质量底线
a、大气环境质量底线
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规定的二级标准。本次评价采用根据鹤壁市人民政府发布的2023年鹤壁市环境状况公报,项目所在区域除了SO2、NO2、CO年均值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外,PM2.5、PM10及O3年均值均无法满足要求,主要超标原因为扬尘污染和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本项目所在评价区域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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