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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3∕T 2659-2020 松花江干流护岸人工林营造技术规程.docxVIP

DB23∕T 2659-2020 松花江干流护岸人工林营造技术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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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65.020.40B64

DB23

黑龙江省地方标准

DB23/T2659-2020

松花江干流护岸人工林营造技术规程

2020-08-14发布2020-09-13实施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I

DB23/T-2659-2020

前言

本标准依据GB/T1.1-2009的编写规则起草。本标准由黑龙江省林业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东北林业大学、同江市庆联森林技术研发有限公司、黑龙江省三江工程建设项目服务中心、黑龙江省应急救援保障中心、黑龙江省鹤岗市林业和草原局十八号林场、大庆市林业和草原局、讷河市茂山林场、黑龙江省林业监测规划院、五常安家镇林业工作站、五常市背荫河林场、五常市林业和草原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乔树亮、王庆成、郑国庆、王远明、王立海、崔东海、朱凯月、马双娇、徐立清、王丽娜、雷洋、宋海斌、毕洪生、王妍、刘长虹、张磊、翟丽波。

1

DB23/T2659-2020

松花江干流护岸人工林营造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松花江干流护岸人工林营造的总则、建设区域、护岸人工林配置原则、造林、森林抚育、低效林改造和生产档案。

本标准适用于松花江干流护岸人工林营造。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2772林木种子检验规程

GB6000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

GB/T6001育苗技术规程GB/T15776造林技术规程GB/T15781森林抚育规程

GB/T18337.1生态公益林建设导则

GB/T18337.2生态公益林建设规划设计通则

GB/T18337.3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LY/T1690低效林改造技术规程

LY/T2498防护林体系营建技术规程

3总则

3.1护岸林营造应充分发挥保持水土、涵养水源的功能,兼顾绿化、景观廊道、旅游休憩等功能。

3.2护岸人工林营造应遵循适地适树的原则,多树种结合,乔、灌、草相结合,以优良乡土树种为主,合理利用外来树种。

3.3优先选择耐水湿、水淹及根系发达、固土护坡、抗冲蚀能力强的乔木、灌木树种及草本植物。

4建设区域

松花江干流,哈尔滨到佳木斯段,营造的护岸林宽度≥50m。

5护岸人工林配置原则

乔、灌、草结合配置时应依据地域特点,并根据松花江流域不同区段水体及两岸地形立地条件进行

2

DB23/T2659-2020

优化。一般0m~10m宜种植耐冲刷、生命力强的草本植物;10m~20m宜配置耐水湿、根系发达、固土护坡能力强的灌木树种;20m~50m以上以乔木树种为主,树种选择坚持多样性原则,着重选择耐水湿、水淹及根系发达、固土护坡、抗冲蚀能力强的树种。

6造林

6.1种苗标准

(1)种子质量应符合GB2772的规定执行;

(2)裸根苗苗木质量应符合GB6000的规定执行;

(3)苗木培育按GB/T6001的规定执行。

使用上述相关规定中未包括的植物种苗造林,以省级林木种苗管理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为准。

6.2整地

6.2.1基本要求

(1)人工植苗和分殖造林应在造林前进行整地;

(2)坡地宜穴状、鱼鳞坑和带状整地,不应全面整地;

(3)清理整地活动中,尽量减少对地面现有植被的破坏;

(4)坡地局部整地时,植苗穴应在坡面呈“品”字形布置。

6.2.2整地方法

(1)穴状整地:穴径根据树种和苗龄而定,一般为40cm~100cm,穴深30cm~80cm。适宜于各树种和各立地条件;

(2)鱼鳞坑整地:根据不同的地形条件和树种,采用小鱼鳞坑(一般坑长径60cm~80cm,短径

30cm~50cm,埂高20cm~30cm)和大鱼鳞坑(一般坑长径100cm~150cm,短径60cm~100cm,埂高40cm~50cm)两种规格进行整地。适宜于土壤水分较差的坡地;

(3)带状整地:沿河道等高线每隔一定距离(100cm~300cm)带状翻垦土壤,带的方向与河道平行,带宽100cm,整地深度25cm~30cm。适宜于植被茂密的平缓坡地;

(4)垄状整地:连续长条状,垄宽30cm~70cm,垄面高于地表20cm~30cm,适宜于水分过剩的采伐迹地和水湿地。

6.2.3整地深度

(1)灌木树种造林整地深度不低于20cm;

(2)乔木针叶树种造林整地深度不低于30cm;

(3)乔木阔叶树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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