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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基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评价技术要求》
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1.任务来源(同时说明列入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情况)
目前国内外对于煤矸石、粉煤灰、露天矿剥离物、煤泥、飞灰等单一固体废弃物用于发电和采暖供热、建筑材料(水泥、砖、混凝土、采空区充填材料等)、环境修复材料等应用场景有了部分标准,但是将煤基固体废弃物作为一种特定的资源加以系统研究,并进行资源化综合利用尚为空白,但是将煤基固体废弃物作为系统综合利用对象的技术导则仍然空白,这严重影响了煤基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效率和质量。
《煤基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评价技术要求》制订项目属中关村绿色矿山产业联盟。承担单位为中能化江苏地质矿产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具体任务是将煤矸石、粉煤灰、露天矿剥离物、煤泥、飞灰等作为系统的研究对象,对煤基固体废弃物进行定义、分类,提出不同用途的技术要求和指标体系,更好地指导其资源化综合利用。
2.起草单位、参编单位
起草单位:中能化江苏地质矿产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江苏地质矿产设计研究院(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检测中心)、中能化江苏矿山生态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矿业大学、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神华准能资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安徽理工大学、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及其所做的工作详见表1。
表1主要起草单位和起草人及其工作内容
序号
主要起草人
工作内容
1
中能化江苏地质矿产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司
标准编制总负责,负责标准审核、进度把控、标
准编制及修改等工作
2
江苏地质矿产设计研究院(中国煤炭地质
总局检测中心)
提供煤基固废的综合利用技术
3
中能化江苏矿山生态研究院有限公司
提供企业生产、经营资料,协助完成市场及生产
技术调研
4
中国矿业大学
提供煤基固废的综合利用技术
5
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
提供煤基固废的综合利用技术
6
神华准能资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提供企业生产、经营资料,协助完成市场及生产
技术调研
7
安徽理工大学
提供煤基固废的综合利用技术
8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提供企业生产、经营资料,协助完成市场及生产
技术调研
二、制定(修订)标准的必要性和意义
在煤炭的生产、加工和消费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煤矸石、粉煤灰、露天矿剥离物、煤泥、飞灰等固体废弃物,煤基固体废弃物具有排放量大、分布广、呆滞性大、持续时间长等特点。目前这些煤基固体废弃物多堆放在煤矿/电厂附近,不仅占用大量土地,造成固体废弃物堆扬尘,占用农田、污染土地和水资源,还
存在着自燃的风险,具有巨大的环境和安全隐患。近年来全国每年新增固体废物100多亿吨,其中煤基固体废弃物占很大比重,煤基固体废弃物的大量排放已严重影响产业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
与此同时,煤基固体废弃物仍然具有较高的综合利用价值,可以用于发电和采暖供热、建筑材料(水泥、砖、混凝土)、工程材料(采空区充填材料、软土地基基础加固等)、复合肥料、土壤改良剂、环境修复材料、化工原料等。实行煤炭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不仅可以解决煤基固体废弃物大量堆积带来的环境和安全问题,还可以变废为宝,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对于建立无废矿山、实现煤炭行业循环经济,解决资源开发与环境的突出矛盾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01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个部门以联合令的形式发布了《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禁止新建永久性煤矸石堆场。2019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推进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集聚发展的通知》,大力推进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集聚发展,合理推动煤矸石发电、生产建材、复垦绿化等规模化利用。2019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持续推进固体废弃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2020年2月,应急管理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全国尾矿库数量原则上只减不增,稳妥推进尾矿资源综合利用,建设一批尾矿综合利用典型示范项目、示范基地。2020年4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实行煤炭固体废弃综合利用意义重大且刻不容缓。目前国内外对于煤基固体废弃物中的煤矸石、粉煤灰、露天矿剥离物、煤泥、飞灰等单一固废形成了部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但缺乏系统性,可操作性不强。尤其是将煤基固体废弃物作为系统综合利用对象的技术导则仍然空白,这严重影响了煤基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效率和质量。本项目拟制定煤基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评价技术要求,将煤矸石、粉煤灰、露天矿剥离物、煤泥、飞灰等固体废弃物作为系统的研究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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