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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说明
一、工作简况
包括任务来源、制定/修订单位主要工作过程、主要起草人及其所做的工作等。
1、任务来源
《海堤工程设计规范GB/T51015-2014》(以下简称“2014版规范”)于2014年7月13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2015年5月1日正式实施。
本标准颁布以来,已被水利行业设计单位广泛采用执行。该标准的实施为海堤工程设计发挥了重要的指导作用,对提升设计成果质量发挥了良好的作用,我国新建了一大批海堤工程,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益。
2014版规范颁布至今已近10年。我国大陆海岸线长度约1.8万公里,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地区和北部湾、海峡西岸、江苏沿海、辽宁沿海等沿海地区是我国经济发达、人口密集、社会财富集中的地区。近年来全球气候变暖,海平面上升,台风频发,经济发达的沿海地区越发频发的受到风暴潮危害。同时,随着国家现代化进程,海堤建设涌现了较多的新技术新工艺。另外,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和海域岸线政策也对海堤设计提出了多元化的需求。亟需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对海堤设计规范进行修订。
2024年4月28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24年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24】41号),《海堤工程设计规范》(GB/T51015-2014)列为局部修订类别,组织单位为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主编单位为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2024年7月,水利部印发了《水利部关于水利水电工程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制修订前期工作项目任务书的批复》(水规计【2024】193号),《海堤工程设计规范》(GB/T51015-2014)为局部修订状态。
2024年8月14日,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召开2024年水利技术标准编制启动会,提出编制任务要求及安排,2025年5月完成本规范局部修订工作。
2、修订工作主要过程
(1)前期调研
《海堤工程设计规范》(GB/T51015-2014)自颁布实施以来,主编单位密切跟踪该规范的实施应用情况,前期主要调研工作包括:
第一、积极解答有关使用单位提出来的问题。
第二、资料收集了近些年我国广东、浙江等省份的海堤工程建设经验,包括海堤多元功能融合设计、海堤安全监测、波浪计算等内容。收集有关技术人员对海堤工程设计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第三、主编单位在水利工程设计过程中,特别注重本规范与其他规范的比对使用,对不明确的条文内容进行讨论、总结。
第四、主编单位利用本规范每年的复审机会,对条文进行梳理、比对和总结。
(2)确定工程建设标准的修订思路
标准修订根据2014版规范颁布十年来的工程实践经验,结合近些年国家颁布的关于海域岸线管理和防潮安全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水利部关于水利工程四预的有关要求、新颁布的标准制定管理办法等。致力于提高海堤工程建设效率,保障海堤工程设计质量,适应新发展阶段海堤工程建设,推动海堤工程技术进步和创新,不断提高海堤工程技术水平。拟按以下修订思路对《海堤工程设计规范》进行局部修订:
第一、按照水利部印发的《水利部关于水利水电工程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制修订前期工作项目任务书的批复》(水规计【2024】193号),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召开的2024年水利技术标准编制启动会安排和要求,提出本规范局部修订工作计划和局部修订工作大纲。
第二、认真执行《水利部关于修订印发水利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水国科【2024】241号),《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关于修订印发水利技术标准编制流程图的通知》(【2024】国科综便字第135号)等文件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开展修订工作。
第三、保持《海堤工程设计规范》的整体结构、章节顺序、章节数量和主要内容,仅对个别条文或局部内容进行修订。包括:
(1)补充波浪计算有关规定;
(2)补充完善堤线布置原则;
(3)补充害堤动物防治设计;
(4)补充海堤多元功能融合设计;
(5)补充沉降量计算时间;
(6)完善穿堤建筑物的行业要求;
(7)补充安全监测自动化设计;
(8)对其它章节的内容进行补充或修订。
第四、编制规范局部修订工作大纲、编制规范局部修订初稿,召开工作大纲及初稿审查会。
第五、根据工作大纲和初稿审查会的审查意见,编制、提交征求意见稿,征求各方意见。
第六、完成各方意见收集,结合各方意见,编制规范送审稿,上报水规总院。召开规范送审稿审查会,对送审稿进行审定。
第七、根据送审稿审查会审定意见,编制规范报批稿,上报水规总院。
第八、完成体例复读和英文内容审查,修订工作完成(2025年5月),编制工作总结。
按照任务书要求,本规范修订工作于2024年5月正式启动,周期为12个月,终止日期为2025年5月。
(3)编制初稿
编制组按照《水利部关于修订印发水利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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