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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账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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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账实操-车位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行为进行征税,由于土地增值税侧重于“权属转移”,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除地面车位外,不论车位有无产权、是否属于人防车位,原则上只要权属发生转移,都属于土地增值税征税对象,均应参与土地增值税清算。
由于产权车位可以办理权属登记、清算时计入可售建筑面积,税务处理比较简单:企业有偿转让的,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应按照“其他类型房地产”确认收入,其发生的成本费用允许扣除;转为自用或用于出租等商业用途时,
ERP应用资格证持证人
从事会计行业10多年,从建账、记账、报税、成本核算控制、经营报表管理分析、公司注册变更注销等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欢迎志同道合的朋友相互交流学习,共同探讨,共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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