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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G
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
DG/T036—2021代替DG/T036—2019
碾米机
2021-01-21发布2021-03-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发布
DG/T036—2021
I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基本要求 1
4.1需补充提供的文件资料 1
4.2样机确定 2
4.3单元划分及涵盖原则 2
4.4生产量和销售量 2
4.5参数准确度及仪器设备 2
5初次鉴定 2
5.1一致性检查 2
5.2安全性评价 3
5.3适用性评价 5
5.4可靠性评价 7
5.5综合判定规则 8
6产品变更 9
附录A(规范性附录)产品规格表 10
附录B(规范性附录)用户调查表 12
DG/T036—2021
II
前言
本大纲依据TZ1—2019《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编写规则》编制。
本大纲是对DG/T036—2019《碾米机》的修订。
本大纲与DG/T036—2019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修改了需要补充的文件材料的内容;
——修改了样机确定的内容;
——增加了单元划分及涵盖原则;
——修改了生产量和销售量的内容;
——修改了一致性检查的判定规则;
——修改了适用性评价的内容;
——修改了综合判定规则的内容。
本大纲自实施之日起代替DG/T036—2019。
本大纲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提出。
本大纲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技术归口。本大纲起草单位:辽宁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辽宁省农业机械鉴定站)、四川省农业机械鉴定站。本大纲主要起草人:柏明娜、白阳、陈成军、孙本珠、金英慧、姚宇、张雷、杨柳。
本大纲所代替大纲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G/T036-2007、DG/T036-2011、DG/T036-2017、DG/T036-2019。
DG/T036—2021
1
碾米机
1范围
本大纲规定了碾米机推广鉴定的鉴定内容、方法和判定规则。
本大纲适用于分离式稻谷碾米机、分离式杂粮碾米机、砻碾组合米机和喷风式碾米机的推广鉴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350稻谷
GB1354—2009大米
GB5009.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T5495粮油检验稻谷出糙率检验
GB8231高粱
GB8232粟
GB/T9239.1机械振动恒态(刚性)转子平衡品质要求第1部分:规范与平衡允差的检验GB10396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总则
GB/T18810糙米
JB/T6286—2013喷风式碾米机
JB/T9792—2013分离式稻谷碾米机
JB/T9818—2013砻碾组合米机
JB/T11434—2013分离式杂粮碾米机
3术语和定义
JB/T6286—2013、JB/T9792—2013、JB/T9818—2013和JB/T11434—2013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基本要求
4.1需补充提供的文件资料
除申请时提交的材料之外,需补充提供以下材料:
a)产品规格表(见附录A);
b)样机照片(左前方45°、右前方45°、正后方、产品铭牌各1张);
c)用户名单(应为产品定型后的用户名单。内容至少包括购买者姓名、通信地址、联系电话、产品型号名称、购机时间等,用户数量为10户);
d)产品示意图(能清晰反映产品规格表中的外形尺寸)。
单独申请鉴定的机型或以申报单元申请鉴定的主机型,应提供上述所有材料;以申报单元申请鉴定的涵盖机型需提供a)、b)、d)规定的材料。
DG/T036—2021
2
以上材料需加盖制造商公章。
4.2样机确定
样机由制造商无偿提供且应是12个月以内生产的合格产品。其中,单独申请鉴定的机型或以申报单元申请鉴定的主机型样机,由鉴定机构在制造商明示的合格产品存放处随机抽取,抽样基数为10台(在使用现场获取样机不受此限制),抽样数量为2台,其中1台用于鉴定,1台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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