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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G∕T 036-2021 碾米机标准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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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G

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

DG/T036—2021代替DG/T036—2019

碾米机

2021-01-21发布2021-03-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发布

DG/T036—2021

I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基本要求 1

4.1需补充提供的文件资料 1

4.2样机确定 2

4.3单元划分及涵盖原则 2

4.4生产量和销售量 2

4.5参数准确度及仪器设备 2

5初次鉴定 2

5.1一致性检查 2

5.2安全性评价 3

5.3适用性评价 5

5.4可靠性评价 7

5.5综合判定规则 8

6产品变更 9

附录A(规范性附录)产品规格表 10

附录B(规范性附录)用户调查表 12

DG/T036—2021

II

前言

本大纲依据TZ1—2019《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编写规则》编制。

本大纲是对DG/T036—2019《碾米机》的修订。

本大纲与DG/T036—2019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修改了需要补充的文件材料的内容;

——修改了样机确定的内容;

——增加了单元划分及涵盖原则;

——修改了生产量和销售量的内容;

——修改了一致性检查的判定规则;

——修改了适用性评价的内容;

——修改了综合判定规则的内容。

本大纲自实施之日起代替DG/T036—2019。

本大纲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提出。

本大纲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技术归口。本大纲起草单位:辽宁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辽宁省农业机械鉴定站)、四川省农业机械鉴定站。本大纲主要起草人:柏明娜、白阳、陈成军、孙本珠、金英慧、姚宇、张雷、杨柳。

本大纲所代替大纲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G/T036-2007、DG/T036-2011、DG/T036-2017、DG/T036-2019。

DG/T036—2021

1

碾米机

1范围

本大纲规定了碾米机推广鉴定的鉴定内容、方法和判定规则。

本大纲适用于分离式稻谷碾米机、分离式杂粮碾米机、砻碾组合米机和喷风式碾米机的推广鉴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350稻谷

GB1354—2009大米

GB5009.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T5495粮油检验稻谷出糙率检验

GB8231高粱

GB8232粟

GB/T9239.1机械振动恒态(刚性)转子平衡品质要求第1部分:规范与平衡允差的检验GB10396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总则

GB/T18810糙米

JB/T6286—2013喷风式碾米机

JB/T9792—2013分离式稻谷碾米机

JB/T9818—2013砻碾组合米机

JB/T11434—2013分离式杂粮碾米机

3术语和定义

JB/T6286—2013、JB/T9792—2013、JB/T9818—2013和JB/T11434—2013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基本要求

4.1需补充提供的文件资料

除申请时提交的材料之外,需补充提供以下材料:

a)产品规格表(见附录A);

b)样机照片(左前方45°、右前方45°、正后方、产品铭牌各1张);

c)用户名单(应为产品定型后的用户名单。内容至少包括购买者姓名、通信地址、联系电话、产品型号名称、购机时间等,用户数量为10户);

d)产品示意图(能清晰反映产品规格表中的外形尺寸)。

单独申请鉴定的机型或以申报单元申请鉴定的主机型,应提供上述所有材料;以申报单元申请鉴定的涵盖机型需提供a)、b)、d)规定的材料。

DG/T036—2021

2

以上材料需加盖制造商公章。

4.2样机确定

样机由制造商无偿提供且应是12个月以内生产的合格产品。其中,单独申请鉴定的机型或以申报单元申请鉴定的主机型样机,由鉴定机构在制造商明示的合格产品存放处随机抽取,抽样基数为10台(在使用现场获取样机不受此限制),抽样数量为2台,其中1台用于鉴定,1台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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