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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G
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
DG/T063—2021代替DG/T063—2019
增氧机械
2021-01-21发布2021-03-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发布
DG/T063—2021
I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基本要求 1
3.1需补充提供的材料 1
3.2样机确定 1
3.3涵盖机型的确认 1
3.4生产量和销售量 1
3.5参数准确度及仪器设备 2
4初次鉴定 2
4.1一致性检查 2
4.2安全性评价 3
4.3适用性评价 3
4.4可靠性评价 5
4.5综合判定规则 6
5产品变更 6
附录A(规范性附录)产品规格表 8
附录B(规范性附录)用户调查表 10
DG/T063—2021
II
前言
本大纲依据TZ1—2019《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编写规则》编制。
本大纲是对DG/T063—2019《增氧机械》的修订。
本大纲与DG/T063—2019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
——修改了需补充提供的材料;
——修改了样机确定的有关内容;
——修改了一致性检查的内容;
——修改了安全性评价的有关内容;
——修改了综合判定的有关内容;
——修改了附录A有关内容。
本大纲自实施之日起代替DG/T063—2019。
本大纲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提出。
本大纲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技术归口。
本大纲起草单位:江苏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广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海洋捕捞与养殖机械专业站。
本大纲主要起草人:赵海瑞、陆庆刚、粱朝通、何雅萍、戴金方、刘炬、张婕。
本大纲所代替大纲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G/T063-2011、DG/T063-2016、DG/T063-2019。
DG/T063—2021
1
增氧机械
1范围
本大纲规定了增氧机械(以下简称增氧机)推广鉴定的内容、方法和判定规则。
本大纲适用于叶轮式、水车式、涌浪式增氧机和微孔曝气式增氧设备的推广鉴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引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0396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总则
JB/T13853微孔曝气增氧设备
SC/T6009—1999增氧机增氧能力试验方法
3
SC/T6010
SC/T6017
SC/T6092
基本要求
叶轮增氧机技术条件水车式增氧机
涌浪式增氧机
3.1需补充提供的材料
除申请时提交的材料之外,需补充提供的下列资料:
a)产品规格表(见附录A);
b)样机照片3张(包括涵盖机型);
c)用户名单(内容至少包括购买者姓名、通信地址、联系电话、产品型号名称、产品编号、购机时间,提供的用户应为作业时间一季以上,分布在3个主要使用(销售)区域,数量为10户);
d)小功率电动机CCC认证证书(适用时)。
以上材料需加盖制造商公章。
3.2样机确定
样机由制造商无偿提供且应是12个月以内生产的合格产品,由鉴定单位在制造商明示的合格品存放处或生产线上随机抽取。叶轮式、水车式和涌浪式增氧机产品抽样基数不少于10台,抽样数量为2台,其中1台用于试验鉴定,l台备用。微孔曝气增氧设备抽样基数不少于10套,抽样数量为2套,其中1套用于试验鉴定,l套备用。样机由制造商在规定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试验完成且制造商对试验结果无异议后,样机由制造商自行处理。在试验过程中由于非样机质量原因造成试验无法继续进行时,可启用备用样机重新试验。每种涵盖机型抽取1台样机用于一致性检查。
3.3涵盖机型的确认
相同结构(增氧结构型式、配套动力型式和配套风机型式均应相同)不同规格的产品可进行涵盖。对相同结构的系列产品鉴定时,制造商申报的主机型应为系列产品中功率最大的型号产品。
3.4生产量和销售量
DG/T063—2021
2
初次鉴定的定型产品的生产量应不少于50台(套);销售量应不少于25台(套)。
3.5参数准确度及仪器设备
被测参数的准确度要求见表1。选用仪器设备的量程和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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