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银龄安康综合意外伤害保险(A款)(银代版)产品说明书.pdf

国寿银龄安康综合意外伤害保险(A款)(银代版)产品说明书.pdf

  1. 1、本文档共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国寿银龄安康综合意外伤害保险(A款)

(银代版)

产品说明

本产品说明旨在帮助投保人了解该产品的主要特点,

并演示保单预期利益,其所载资料仅供客户参考,具体以

该产品条款规定为准。

国寿银龄安康综合意外伤害保险(A款)(银代版)

产品说明

投保范围

凡五十周岁及以上的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具有完全民事行

为能力的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最长为一年。除另有约定外,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

合同约定终止日二十四时止,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协商确定。

保险责任

本合同的保险责任分为基本保险责任和可选保险责任。投保时可以单独投

保基本保险责任,也可以在投保基本保险责任的基础上选择投保可选保险责任,

但不能单独投保可选保险责任,一经确定,在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内不得变更。

本合同的基本保险责任和可选保险责任均在投保时确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依下列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一、意外伤害保险责任(基本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

外伤害导致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本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扣

除已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

外伤害导致身体伤残的,本公司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JR/T

0083—2013)(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保监发〔2014〕6号)(以下

简称《标准》)确定的伤残程度及其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见附表),按本合

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乘以该处伤残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

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当同一保险事故导致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时,本公司仅按其中一处的伤残

等级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如果各处的伤残等级不完全相同且最重的伤残等级

所对应的伤残只有一处,本公司按最重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

付意外伤残保险金;如果各处的伤残等级完全相同或最重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

伤残有两处或两处以上,本公司将该伤残等级在原基础上晋升一级(但最高晋

升至第一级),并按晋升后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意外伤残

保险金。同一部位和性质的伤残,不能采用《标准》条文两条以上或者同一条

文两次以上进行评定。

本公司给付的上述各项保险金之和以本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限,

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上述各项保险金之和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时,

本合同终止。

二、交通意外伤害身故保险责任(可选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驾驶或搭乘本合同约定的特定交通工具时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

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本公

司除按上述第一款的约定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外,再按本合同约定的交通意外

伤害身故保险金额给付交通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所指的特定交通工具

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三、意外伤害骨折保险责任(可选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

外伤害导致本合同所指完全性骨折,本合同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本公司按本

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骨折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害骨折保险金。本公司给付的意

外伤害骨折保险金以一次为限。

四、意外伤害费用补偿医疗保险责任(可选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本

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诊疗,对被保险人每次意外伤害事故所发生并实际支

出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本公司在扣除当地基本医疗

保险、公费医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和其他途径已

经补偿或给付部分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免赔额后,对其余额按本合同约定的给付

比例给付意外伤害费用补偿医疗保险金。意外伤害费用补偿医疗保险金的免赔

额和给付比例,分别按照被保险人是否参加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的情

况,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保险期间届满被保险人治疗仍未结束的,本公司继续承担给付意外伤害费

用补偿医疗保险金责任的期

文档评论(0)

公众号:全智保 + 关注
实名认证
服务提供商

保险条款、费率表、现金价值表、利益演示表、产品培训等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