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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G∕T 006-2021 微耕机标准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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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G

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

DG/T006—2021代替DG/T006—2019

微耕机

2021-01-21发布2021-03-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发布

DG/T006—2021

I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基本要求 1

4.1需补充提供的材料 1

4.2样机确定 1

4.3生产量和销售量 2

4.4参数准确度及仪器设备 2

5初次鉴定 2

5.1一致性检查 2

5.2安全性评价 3

5.3适用性评价 5

5.4可靠性评价 8

5.5综合判定规则 9

6产品变更 9

附录A(规范性附录)产品规格表 11

附录B(规范性附录)用户调查表 12

DG/T006—2021

II

前言

本大纲依据TZ1—2019《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编写规则》编制。

本大纲是对DG/T006—2019《微耕机》的修订。

本大纲与DG/T006—2019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修改了基本要求;

——增加了机型涵盖。

本大纲自实施之日起代替DG/T006—2019。

本大纲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提出。

本大纲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技术归口。

本大纲起草单位: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四川省农业机械鉴定站。

本大纲主要起草人:冯健、杨瑶、万勇、吴传云、张磊、陈兴和。

本大纲所代替大纲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G/T006-2006、DG/T006-2012、DG/T006-2016、DG/T006-2019。

DG/T006—2021

1

微耕机

1范围

本大纲规定了微耕机推广鉴定的鉴定内容、方法和判定规则。

本大纲适用于前置微耕机、后置微耕机和手持微耕机的推广鉴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5262农业机械试验条件测定方法的一般规定

GB10395.10—2006农林拖拉机和机械安全技术要求第10部分:手扶(微型)耕耘机GB10396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总则

NY/T2846—2015农业机械适用性评价通则

3术语和定义

GB10395.10—2006界定的前置微耕机、后置微耕机和手持式微耕机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微耕机

配套发动机标定功率不大于6.5kW,以旋耕为主要功能,用于水、旱田耕整作业的步行操纵式耕作机械,又称微型耕耘机。

4基本要求

4.1需补充提供的材料

除申请时提交的材料之外,需补充提供以下材料:

a)产品规格表(见附录A);

b)样机照片(左前方45。、右前方45。、正后方、产品铭牌各1张);

c)配套发动机符合国家环保部门相关要求的排气污染物检验报告复印件或环保信息社会公开文件复印件;

d)用户名单(内容至少包括购买者姓名、通信地址、联系电话、产品型号名称、购机时间等,提供的用户应为作业一个季节以上的,分布在3个主要使用(销售)区域,数量为10户);

e)涵盖机型提供a)、b)、c)项材料。

以上材料需加盖制造商公章。

4.2样机确定

DG/T006—2021

2

样机由制造商无偿提供且应是12个月以内生产的合格产品。样机由鉴定机构在制造商明示的合格品存放处随机抽取,抽样基数不少于5台,抽样数量为2台,其中1台用于试验鉴定,另1台备用。试验样机由制造商按约定的时间送达指定地点。试验鉴定完成且制造商对鉴定结果无异议时,样机由制造商自行处理。在试验过程中,由于非样机质量原因造成试验无法继续进行时,可以启动备用样机重新试验。当存在机型涵盖情况时,每种被涵盖机型由制造商提供样机1台。

4.3涵盖机型

对结构型式、配套发动机燃油种类、发动机输出传动方式和刀辊传动方式一致的微耕机按功率进行涵盖。申请鉴定时,以配套发动机标定功率最大的为主机型,其他机型为涵盖机型。涵盖机型只做产品一致性检查。

4.4生产量和销售量

初次鉴定产品的生产量应不少于20台,销售量应不少于10台。涵盖机型的产销量不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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