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18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专题·
编者按: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22年12月印发《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
要素作用的意见》,对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提出了总体要求和全面部署。本期刊发的三篇专
题论文,旨在根据民法学原理思考和研究数据基础制度建设问题。三篇论文在数据确权的必
要性、数据权利初始分配给数据生产者、数据权利不宜采“权利束”模式上,存在共识;
在数据权利的命名、权能、配置思路和框架方面,则各有见地。期待学界在讨论中进一步凝
聚共识,为数据基础制度尽快落地和数据要素作用更好发挥贡献智慧。
数据产权的法律表达
刘文杰∗
内容提要:数据具有客观实在性、可确定性和作为劳动成果的财产属性,可以作为独
立的交易客体进入市场流通,设立财产权性质的数据权因而具有正当性。为数据生产
与交易提供充分激励,维系围绕数据生产加工所形成的社会分工合作和按劳分配格
局,亦需要法定权利的设置。综合来看,将数据权初始配置给数据生产者最为合适。
原始取得的数据权应为一种总括性权利而非分散性的权利束。国家政策文件中列举的
数据产权类型重在揭示经济生活中数据生产和利用的不同形态,其在法律属性上则为
数据权或从数据权中派生的权利。结合数据的电子形态和传播特性以及数据利用的方
式特点,对数据权内容较为贴切的区分是访问权、复制权、使用权和处分权,并以访
问权为数据权的首要权项。相应地,数据侵权规范的构建宜以保护权利人对数据访问
的控制为中心。
关键词:数据权数据生产者数据来源者访问权合理使用
一个不争的事实是,数据在当今社会已经成为生产要素和交易对象。然而,围绕数据产权的理
论纷争依然分歧明显。截至目前,有关数据保护与限制的观点各异,包括数据财产权观点、〔1〕
∗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教授。
〔1〕此派主张又分为用益权模式、有限排他权模式及复杂财产权设计模式等。参见申卫星:《论数据用益权》,《中国
社会科学》2020年第11期;崔国斌:《大数据有限排他权的基础理论》,《法学研究》2019年第5期;龙卫球:
《再论企业数据保护的财产权化路径》,《东方法学》2018年第3期;龙卫球:《数据新型财产权构建及其体系研
究》,《政法论坛》2017年第4期。
·36·
数据产权的法律表达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