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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哈拉哈塘油田哈601井区2025年第一期产能建设项目报告书.pdf

3.哈拉哈塘油田哈601井区2025年第一期产能建设项目报告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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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拉哈塘油田哈601井区2025年第一期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概述

1.1项目由来

42

塔里木盆地是世界上最大的内陆盆地之一,总面积56×10km,石油资源

8123

储量约为107.6×10t,天然气资源储量约为8.39×10m。中国石油天然气股

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简称“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油气产量当量已

突破3000万吨,是中国特大型油田之一。

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哈拉哈塘油田位于新疆阿克苏地区沙雅县和库车市境

内,属于超深复杂缝洞型碳酸盐岩油藏,目前主要开发齐古、哈6、新垦、热

普、金跃、其格、跃满西等区块。

为满足哈拉哈塘油田产能开发的需要,增大整体开发效益,塔里木油田分

公司拟投资5942.34万元,实施“哈拉哈塘油田哈601井区2025年第一期产能

建设项目”。拟建项目建设性质为改扩建,属于现有哈拉哈塘油田内的改扩建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①部署新钻井1口;新建HA601-H24采油井场1座;

②新建集输管道2.38km;③配套建设土建、通信、供电、自控等。项目建成后

3

日产油25t,日产气0.4万m。

1.2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

拟建项目属于油气开采项目,位于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市境内,根据《新

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年)》和“自治区级水土流失两区

复核划分成果的通知”,项目所在区域属于塔里木河流域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范围,且项目涉及永久基本农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12月29日修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

(部令第16号),拟建项目属于分类管理名录“五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077

陆地石油开采0711”中的“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含内部集输管道建设)”,应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为此,塔里木油田分公司于2025年1月委托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

公司开展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评价单位组织有关专业

人员踏勘了项目现场,收集了区域自然环境概况、环境质量、污染源等资料,

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

哈拉哈塘油田哈601井区2025年第一期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与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沟通了环保治理方案,随即开展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

作。在环评报告编制期间,建设单位于2025年1月22日在《阿克苏新闻网》

进行第一次网络信息公示,并开展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工作。在上述工

作基础上,评价单位完成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随后塔里木油田分公

司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要求,于2025年2月

17日至2025年2月28日在《阿克苏新闻网》对拟建项目环评信息进行了第二

次公示,同时在评价范围内的敏感点张贴了环评信息第二次公示材料,在此期

间分别于2025年2月18日、2025年2月19日在《阿克苏日报》(刊号:CN65-0012)

对拟建项目环评信息进行了公示;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

环境厅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于2025年3月10日在《阿克苏新闻网》网站

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书。根据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提供的《哈拉哈塘油田哈601井区2025年第一期产能建设项目公众参与说明

书》,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评价单位按照《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和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意见,编制完

成了拟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3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判定

拟建项目为石油开采项目,属于“常规石油、天然气勘探与开采”项目,

结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拟建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

第七条“石油天然气”第一款“石油天然气开采”,为鼓励类产业,符合国家

当前产业政策要求。

(2)规划符合性判定

拟建项目属于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油气开采项目,符合《新疆维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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