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工务段高速铁路区段红光带、道岔无表示应急处置办法》的通知钦工线〔2017〕36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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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工线〔2017〕36

钦州工务段关于印发《钦州工务段高速铁路

区段红光带、道岔无表示应急

处置办法》的通知

钦州高铁线路车间、线路检查监控车间、班组:

为做好钦州工务段高速铁路区段红光带、道岔无表示的应急处置工作,特制订《钦州工务段高速铁路区段红光带、道岔无表示应急处置办法》,现予以公布,请认真组织学习,严格贯彻执行。

钦州工务段

2017年3月29日

钦州工务段高速铁路区段红光带、

道岔无表示应急处置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高速铁路区段红光带、道岔无表示设备故障应急处置工作,确保高速铁路行车组织安全有序,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结合高铁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编制依据

根据《南宁路局关于加强高速铁路区段红光带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宁铁运电〔2015〕153号)、《广西沿海铁路公司高速铁路工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法》(桂海铁基〔2016〕182号)、《道岔无表示及高铁区间红光带等设备故障应急处置补充规定》(公告通知69号)、《南宁铁路局工务处关于优化工务专业“运统-46”登销记的通知》(宁工安电〔2016〕58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故障处置

第三条高速铁路区段红光带应急处置相关措施

1.调度信息中心值班调度接到区间发生红光带故障时,按规定通知高铁线路车间及值班领导或主管高铁副段长。

2.高铁线路车间接通知后及时通知发生故障工区,工区立即安排巡查人员准备检查、应急工机具材料,同时安排驻站联络员15分钟内赶往车站防护,并及时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薄》办理上道检查登记。驻站联络员要尽快确认红光带发生的区段及对应线路里程,及时通知现场检查人员,减少故障延时。

3.现场检查人员应针对红光带发生的区段、里程,挑选最便捷线路赶赴现场检查处理,同时通知后续人员准备好应急抢修材料,随后赶上。如需轨汽出巡,应及时报调度信息中心申请轨汽出巡。

4.现场检查人员要确认驻站联络员已办理本线封锁、邻线限速120km/h及以下手续后,方可进入栏栅检查。

5.对故障区段经检发现断轨时,立刻根据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抢修。

6.对故障区段经检查确认无断轨,工务设备无异常,应立即通知段调度信息中心,经值班领导或主管高铁领导同意后由驻站联络员,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办理(运统-46)销记:“经检查无断轨,工务设备无异常”。

7.故障已修复(含闪红)但工务未检查完时。电务部门确认故障为电务设备原因并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薄》销记后,工务部门即可停止检查,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薄》上按“工务设备正常,开通后第一列采取限速”进行销记,其中第一列该闭塞分区动车组行车速度不超过40km/h(普客列车行车速度20km/h)。

8.故障未修复但电务部门已确认为电务设备原因时。电务部门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薄》上“登记设备故障原因及行车条件”。高铁线路工区人员即可停止检查,人员撤离安全限界以外,并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薄》上按“工务设备正常”进行销记,同时安排人员就近登乘后续列车进行检查确认。故障仍未修复的,按照铁路局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要求办理申请手续,继续按规定组织人员对故障区段进行检查。

9.有条件时,高铁线路车间应安排人员登乘后续列车检查;并在当日维修天窗内检查。

第四条道岔无表示应急处置相关措施

1.调度信息中心值班调度接到道岔无表示故障时,按规定通知高铁线路车间及值班领导或主管高铁副段长。

2.高铁线路车间接通知后及时通知发生故障工区,工区立即安排巡查人员准备检查、应急工机具材料,同时安排驻站联络员15分钟内赶往车站防护,并及时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薄》办理上道检查登记。驻站联络员要尽快确认无表示道岔发生的具体道岔,及时通知现场检查人员,减少故障延时。

3.现场检查人员应针对无表示道岔赶赴现场检查处理,同时通知后续人员准备好应急抢修材料,随后赶上。

4.驻站联络员应根据道岔故障影响股道情况,登记停用相应股道、邻线限速条件:

(1)正线道岔发生故障时,登记本线封锁、邻线限速120km/h及以下手续。

(2)站线、到发线道岔发生故障时,登记本线封锁、邻近正线限速120km/h及以下手续。

5.现场检查人员要确认驻站联络员已办理封锁、限速相关手续后,方可进入栅栏检查。

6.对故障道岔经检发现问题时,立刻根据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抢修。

7.经操作恢复表示或修复的。电务部门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薄》销记后,高铁线路工区可停止检查,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薄》上按“工务设备正常,恢复正常使用”进行销记,并在当日天窗内安排人员检查。

8.未修复前(含定位或反位单侧失去表示)。按铁路局、沿海公司相关规定处置。

第三章附则

第五条本办法由线路技术科(高铁)负责解释。

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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