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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01.040.03

CCSA12

3210

扬州市地方标准

DB3210/T1180—2024

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规范

Normsforthereviewofthelegalityofmajoradministrativedecision-making

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210/T1180—2024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扬州市司法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扬州市司法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朱毅锴、唐宗明、徐翘琨、董红卫、夏苏蓉。

I

DB3210/T1180—2024

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总体要求、审查机制和程序、审查内容、监督机制及

处理、档案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扬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以下简称行政机关),对

于拟实施的重大行政决策草案提请集体讨论决定前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对重大行政决

策合法性审查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法律、法规授权具有管理公共

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参照适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

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2022年7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

过)

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苏办发〔2015〕53号)

扬州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的实施办法(试行)(扬府发

〔2022〕136号)

3

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扬州市人民政府重大

制定或者调整城市建设、土地管理、交通运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治理、文化旅游、

卫生医疗、科技教育、生态环保、住房保障、市场监管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e)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涉及宏观调控的决策,政府立法决策以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决策除外。

1

DB3210/T1180—2024

合法性审查legalityreview

审查机构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实施办法》等,对交办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进行的审查或者审核

的行为。

审查机构reviewbody

承担合法性审查职责的工作机构,一般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功能区管委会司法行政部门

(以下简称审查机构)。

4总体要求

合法性审查工作应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

法权益。

合法性审查应采取书面审查,并根据需要采取要求决策承办单位解释说明、组织专家咨询或者论

证等方式进行。

审查机构应组织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提出法律意见。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与决策事项有

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决策机关讨论。不得以征求意见、会签、

参加审议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审查。

属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国家尚无明确规定的探索性改革决策事项,审查机构可以明示法律

风险,提交决策机关讨论决定。

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审查工作必威体育官网网址制度,不得泄露有关审查内容。

按照《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市、县(市、区)审查机构按照3

人、1人的标准配备审查专门人员,具体负责合法性审查工作。行政机关公职律师、外聘法律顾问或者

助理、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员可以作为合法性审查的辅助人员。

5.1.1行政机关应建立健全内部审查工作机制,明确职能机构和审查程序,按照“谁制定、谁审查、谁

负责”原则,依法开展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

5.1.2审查机构应对决策事项是否符合法定权限、决策草案的拟定过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决策草案

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等情况,进行审查并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5.2.1行政机关或者审查机构可以委托专业机构、社会组织等第三方机构协助审查,提出书面审查建

需要第三方机构协助审查的,行政机关或者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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