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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根底知识

及法律常识;目录;一、房地产根底知识;一、房地产根底知识;一、房地产根底知识;一、房地产根底知识;一、房地产根底知识;6、绿地率:在建筑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面积之和与总用地面积的比率〔%〕。

绿地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公共效劳设施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道路绿红线内的绿地〕,不包括屋顶、天台人工绿地.;一、房地产根底知识;一、房地产根底知识;一、房地产根底知识;一、房地产根底知识;一、房地产根底知识;11、竣工验收:

对房地产工程在完工后和交工前所进行的综合性检查验收。

竣工验收是建设工程全过程的最后一个程序,是全面考核建设工作、检查设计、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审查投资使用是否合理的重要环节,是投资成果转入生产或使用的标志。

国家规定所有建设工程,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建成,工业工程经过运转和试生产考核,能够生产合格产品;非工业工程符合设计要求,能够正常使用,都要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交付使用。;12、物业接管验收:

物业的接管验收是物业管理企业接管开发企业、建没单位或个人委托管理的新建房屋或原有房屋时,以物业主体结构平安和满足使用功能为主要内容的再验收。;一、房地产根底知识;一、房地产根底知识;二、物业管理的起源与开展;2、沿海物业管理的起源:

1〕物业管理在香港起源

1959年在香港一场大火烧得五万人无家可归,公共房屋制度开始引进。

2〕1970年,香港?多层建筑物条例?实行。物业管理在香港正式成为一种重要的行业。;3、我国(大陆)的物业管理起源:

1981年3月,深圳市物业管理成立,同年9月,成立东湖丽苑物业管理处。

1996年,行业内开始采用招标决定物业小区的管理公司的选择。这就是著名的鹿丹村招标。;三、物业管理的根本概念;三、物业管理的根本概念;3、物业管理的作用:

物业功能正常发挥;

环境优美、舒适、平安;

物业保值、增值;;4、物业的分类:

按使用功能可分为:住宅区物业、工业区物业

写字楼物业、商贸楼物业

按层数划分:多层〔8层以下〕

小高层〔9~18层〕

高层〔19~33层〕

超高层〔34层以上〕;环境绿化美化;6、管理效劳总收入的主要来源:

局部商业用房租金;

公共设施、设备和公共场所的经营收入;

向业主收取管理效劳费;

住宅区的其他合法收入。;7、管理效劳费的根本开支:

公共设施、设备和公共场所的日常管理、维修和养护费用;

人员工资、福利及办公费用;

聘请的专营公司及其他聘请人员的费用,如聘请电梯公司保养电梯;

社区文化活动费用;

公用设施、设备和公共场所的保险费用和法定税费;8、物业管理企业资质:

一般分4个等级,为甲、乙、丙、丁

9、物业管理优秀示范小区评比分为:

市优、省优及国优;四、物业法规;2、物业管理中,是业主还是物业管理公司处于主导地位?

在物业管理过程中,业主是处于主导地位的,以业主大会为权利核心,由业主委员会聘请物业管理公司,并代表全体业主与其签订合同。在明确业主与物业公司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同时,由物业管理公司接受业主委托,按照业主的愿望与要求对物业实施管理。;3、物业管理公司是否有对住户罚款的权利?

罚款是一种行政处分的行为,除行政处分以外,所有的相似情形都不能称为“罚款〞。因为物业管理公司只是一个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不是行政机关,当然不享有行政处分权。也不符合受委托组织的条件。所以物业管理公司是无权罚款的。但是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用违约金条款来制约业主的不当行为。;4、物业管理公司在业主不缴纳物业管理费的情况下可以对其停水停电吗?

一般情况下,供水合同、供电合同只是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与业主之间签订的合同,物业管理在上述合同中不存在权利义务关系。不能以其未交纳管理费为由,擅自停水、停电。便是当物业管理公司受到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的明确授权且业主没有缴纳水电费的前提下,那么可以代其行使权利。;5、业主入住时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应该由谁负责?

如果房屋还在保修期内,应该由开发商〔建设单位〕承担责任,开发商已委托物业公司进行维修,但开发商承担保修责任后,可以向施工单位追偿。

如果不在保修期内,且不属于物业公司承担维修责任范围的,就应当由业主自己维修。

如果属于公共部位、共用设施,就可以通过业主大会会议决定动用专项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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