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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106_T 96-2023 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规范.docxVIP

DB4106_T 96-2023 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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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6

鹤壁市地方标准

DB4106/T96—2023

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规范

2023-05-15发布2023-05-30实施

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4106/T96—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鹤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鹤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鹤壁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骆春辉、周庆超、王熙茹、刘展。

I

DB4106/T96—2023

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提供、服务流程、服务监督、评价与改进。本文件适用于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开展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

通过提供服务措施,以满足退役军人就业和创业需求的行为。

3.2

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机构

专为退役军人提供就业创业服务的机构,包括各级退役军人事务行政机关、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等。

4基本要求

4.1机构要求

4.1.1应具有满足服务需要的办公场所和相应的设施设备,提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信息登记、教育培训、政策咨询等服务。

4.1.2提供教育培训服务的,应有相应的培训场地和附属配套设施。

4.1.3应建立规范的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和微笑服务制度等。

4.1.4应具有快速组织服务资源的能力,并能及时响应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服务需求。4.2工作人员

4.2.1工作人员的配置数量应与服务对象、服务项目、服务范围的需求相适应。

4.2.2工作人员应具备服务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服务技能,达到与岗位职责相应的教育和专业培训背景要求。

4.2.3从事职业信息分析、就业创业指导的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学识、技术和能力。4.3信息化建设

4.3.1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应根据工作需要,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及信息化建设基础,建设或应用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公共信息平台。

2

DB4106/T96—2023

5服务提供

5.1服务形式

服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

a)就业创业、教育培训服务以线上、线下形式同步推进;

b)就业服务以现场招聘、专场招聘、网络招聘等方式进行;

c)自助服务。

5.2服务内容和要求

5.2.1咨询服务

应提供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方面的政策咨询服务。

5.2.2信息服务

5.2.2.1应提供求职登记、就业登记、创业登记、需求登记等信息登记服务,建立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基础台账,做好基础台账的信息、数据的审核与维护工作。

5.2.2.2应依托优秀教育资源,为退役军人提供教育培训机构信息、就业创业培训信息、职业供求信息等发布服务。

5.2.3教育培训服务

5.2.3.1应根据有关要求,开展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引导退役军人尽快适应角色转变,投身地方经济建设发展。

5.2.3.2应根据就业需求,组织退役军人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引导退役军人提升职业水平和职业技能。

5.2.3.3委托承训机构提供技能培训的,应对承训机构进行评选认定工作。

5.2.3.4应鼓励退役军人参加学历教育,学历教育服务参见附录A。

5.2.3.5应配合教育部门、高等学校做好退役军人的招考和入学、复学工作。

5.2.4就业服务

5.2.4.1应为退役军人提供包含职业规划、求职技巧、就业岗位推荐等在内的职业指导服务。

5.2.4.2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制定适合退役军人就业的岗位目录。

5.2.4.3应会同有关部门采取现场招聘、网络招聘、推荐就业等多种形式开展职业介绍服务。

5.2.4.4应引导具备条件的机构,向退役军人提供实践操作与训练等就业见习服务。

5.2.4.5应配合相关部门开发退役军人人才资源,鼓励退役军人参与社会治理、环境保护、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

5.2.4.6应配合相关部门帮助符合条件的困难退役军人完成下岗失业登记,并支持失业退役军人再就业。

5.2.4.7应提供就业后续跟踪服务。

5.2.5创业服务

5.2.5.1应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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