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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议事协商规范 乡镇(街道)》DJG330110T 0101-2025.docxVIP

《基层议事协商规范 乡镇(街道)》DJG330110T 0101-202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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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03.160CCSA16

DJG330110

杭州市余杭区地方技术规范

DJG330110/T0101—2025

基层议事协商规范乡镇(街道)

Specificationforgrassrootsdeliberationandconsultation—township(street)

2025-04-15发布2025-05-15实施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I

DJG330110/T0101—2025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基本原则 1

5基础保障 1

5.1组织方式 1

5.2制度建设 2

5.3人员能力 2

5.4设施场所 2

6议事协商机制 2

6.1概述 2

6.2议事协商事项 3

6.3议事协商主体 3

6.4议事协商形式 3

6.5议事协商过程 4

6.6议事协商成效 4

7评价与改进 4

参考文献 5

DJG330110/T0101—2025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社会工作部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社会工作部、中国计量大学。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成文娟、孙卫、石笑峰、丁英奇、王麒、于化龙、赵罗伊芳、齐莹莹。

DJG330110/T0101—2025

1

基层议事协商规范乡镇(街道)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乡镇(街道)议事协商的基本原则、基础保障、议事协商机制、评价与改进等方面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乡镇(街道)议事协商工作的开展。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乡镇(街道)议事协商deliberationandconsultationoftownship(street)

乡镇(街道)党组织、辖区群众性自治组织、其他组织及群众等相关利益主体,围绕辖区内多个行政村治理、社区发展和区域共建等事项,进行民主协商并最终达成共识的一种议事机制。

4基本原则

4.1坚持党的领导。发挥乡镇(街道)党组织在议事协商中的领导作用,在国家政策、法律规定范围内,保证协商活动有序进行,协商结果合法有效。

4.2坚持统筹协调。强化乡镇(街道)统筹作用,建立健全乡镇(街道)联动机制,分层分类搭建对话渠道,开展区域性协商,加大协商共治实效。

4.3坚持群众路线。深化乡镇(街道)干部民情一线走访及接访接待,做好民情收集、协商指导、回访评估。

4.4坚持平等协商。保障利益相关方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公正、平等议事协商。

4.5坚持开放创新。因地制宜,发挥首创精神。

4.6坚持公开透明。议事的主体、过程、形式进行公开。

5基础保障

5.1组织方式

5.1.1乡镇(街道)应建立议事协商中心,由乡镇(街道)副书记任中心主任,中心成员包括乡镇(街道)科室负责人、辖区党员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

5.1.2议事协商中心针对议事协商议题确定议事协商主体,组织和开展议事协商工作。

5.1.3议事协商召集人由议事协商中心主任指定。

DJG330110/T0101—2025

2

5.2制度建设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制度:

——民主协商制度;

——公开制度;

——监督制度;

——反馈制度;

——评价制度。

5.3人员能力

议事协商中心成员应具有基层议事协商工作经验,并具备以下能力:

——熟悉民主协商法律法规相关知识;

——掌握各级政府有关乡镇(街道)议事协商的政策;

——对行政村、社区人员开展议事协商培训的能力;

——对接外部专业资源的能力;

——组织协调能力;

——群众沟通能力。

5.4设施场所

5.4.1应配备固定议事协商场所,并公示组织架构、议事协商流程等。

5.4.2宜建设或应用线上议事协商平台,功能包括线上议事协商、民意归集、公众监督、群众评价等。

6议事协商机制

6.1概述

乡镇(街道)议事协商机制应形成闭环议事体系,由议事协商事项、议事协商主体、议事协商过程、议事协商成效等要素,以及问需、协商、执行、评估等过程构成,详见图1。

3

DJ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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