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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项目管理办法(试行)2021.pdfVIP

化学化工学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项目管理办法(试行)20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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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专业实践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2021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专业实践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为进

一步加强对我校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研究生”)

专业实践的全过程管理、服务和评价,健全产教融合育人机制,根

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

(2020—2025)》(学位〔2020〕20号)、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

9号)、四川省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关于加快新时代四川省研究

生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川教函〔2020〕502号)、《西南石

油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西南石大研〔202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学校和学院设立“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项

目”,“项目制”推进专业实践,着力提升研究生的实践创新能力和

职业胜任能力。

第二章项目基本要求

第三条申报基本要求

1.学院根据研究生培养规模建立一定数量的规范专业实践基地,

并与基地签订协议。

2.项目实施依托的专业实践基地,原则上需接纳不少于10人/

年。

第四条实施基本要求

1.实践开展时间。专业实践一般于研究生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后开

1

始进行。

2.实践时间。学院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时间不少于

1年,具有2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研究生的专业实践时间不少于6

个月。

3.实践内容。实践内容结合各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面向学生所

学专业类别或领域的实际工作,主要包括专业问题研究、专业调研、

专业实验、生产实践、科研实践等,可与学位论文撰写内容相结合。

4.实践方式。专业实践采用集中实践和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开

展。

5.地点要求。专业实践原则上在学校学院建立的校外专业实践基

地(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进行。因导师承担科研课题到校外非专业

实践基地开展的专业实践,需制定年度专业实践方案,并履行申请审

批手续,经学院、学校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其余过程管理和考核要

求按本文件中的规定执行,但不纳入本项目资助范围。未履行申请、

审批、备案程序的研究生,不得组织开展专业实践和获得专业实践成

绩。

第三章项目过程管理

第五条项目申请

1.项目申报准备

1)学院在研究生入学第二学期组织基地选派工作,学院和实践

基地沟通,根据专业实践需求,网上公开发布实践基地具体实践项目,

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根据自己的研究方向选择相应实践项目,并与

实践基地、基地导师实行“互择互选”,落实研究生校外专业实践指

导教师。研究生的具体实践基地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换。

2)校外专业实践指导教师与校内导师组成导师组,共同负责指

导研究生专业实践。对于生产实践和科技成果转化实践类型的培养,

2

校外实践导师需具有副高或以上职称,且具有丰富的现场生产管理经

验。对于研发类型的实践与课题研究类型的实践,校外导师需具有副

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

2.项目申报组织

1)学院组织制定专业实践大纲。以实践基地为单位,学院根据专业

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对人才培养的要求,明确专业实践的目标、任务和考核

要求,组织制定“专业实践大纲”,大纲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

后执行,报研究生院备案。

2)制定实践方案。以实践基地为单位,校外专业实践指导教师

在专业实践开始前,依据研究生培养方案和专业实践大纲,与导师、

研究生、实践基地共同制定该基地“专业实践方案”,交学院审批通

过。实践单位应在第二学期末前确认,届时仍未确定实践单位的研究

生,学院有权予以统一调剂,研究生须服从安排。

3.项目申报立项

分管研究生培养的副院长根据本学院专业实践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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