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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65.020.20CCS
ICS
65.020.20
CCS
B38
14
DB14/T3317—2025
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技术规程香加皮
2025-04-14发布
2025-07-14实施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14/T3317—2025
DB14/T3317—2025
DB14/T3317—2025
DB14/T3317—2025
I
I
II
II
目 次
前言 II
范围 1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术语和定义 1
基本要求 2
切制流程 2
切制方法 2
包装和标签 3
贮藏 3
文件管理 3
附录A(资料性)产地趁鲜切制标签 4
参考文献 5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组织实施和监督实施。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文件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本文件由山西省药品质量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XS/TC32)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山西省医药与生命科学研究院、山西德济药业有限公司、山西锦烁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山西汉广中药材初加工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喜明、党保军、李树奇、李欣、朱文军、郭文蓉、贺翔、王治央、罗晋萍、韩威。
DB14/T3317—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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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技术规程香加皮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香加皮产地趁鲜切制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切制流程、切制方法、包装和标签、贮藏及文件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香加皮的产地趁鲜切制。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SB/T
11039
中药材追溯通用标识规范
SB/T
11094
中药材仓储管理规范
SB/T
11182
中药材包装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香加皮
萝藦科植物杠柳PeriplocasepiumBge.的根皮。
趁鲜切制
按照传统加工要求将采收的新鲜或未完全干燥的中药材切制成片、丝、段、块、瓣等,再经干燥的
产地加工方法。
批
同一产地且种植(养殖)、野生抚育地的生态环境条件基本一致,种子种苗或其它繁殖材料来源相同,生产周期相同,生产管理措施、采收年限和趁鲜切制方法基本一致,在同一连续生产周期生产的一定数量相对均质的成品。
基本要求
春、秋二季采挖。挖取根,抖净泥土,撞去须根,剥取根皮。置阴凉通风处储存。
切制场地、设备、设施、卫生、人员和管理体系应符合《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加工指导原则》的规定。
切制流程
流程包括晾晒、清洗、切制、干燥、筛选。切制流程见图1。
晾晒清洗切制
晾晒
清洗
切制
筛选
干燥
图1 切制流程图
切制方法
晾晒
将鲜药材摊放于晾晒场,晾晒至水分含量为25%~35%。
清洗
用水将采收的香加皮清洗干净,置沥水架上,沥去水分。用水符合GB5749要求。
切制
将清洗后的香加皮置切药机中,切厚度为3mm~4mm的片。
干燥
可采用以下方式干燥至水分≤13.0%:
——平铺于干净的筛网架盘上,厚度≤3cm,置阳光房中晾晒;
——采用烘干设备干燥,平铺于网眼托盘内,厚度≤3cm。40℃~60℃烘干。
筛选
将干燥后的香加皮片经挑选、筛选,除去碎屑及杂质。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要求。
包装和标签
追溯标识应符合SB/T11039的要求。
包装应符合SB/T11182的要求。
产地趁鲜切制标签见附录A。
贮藏
贮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规定。
仓储条件与环境应符合SB/T11094的要求。
文件管理
生产过程应按照批生产详细记录,符合《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加工指导原则》的规定。
所有资料、记录存档,由专人保管,保存时限不少于3年。
附 录 A
(资料性)产地趁鲜切制标签
产地趁鲜切制标签见表A.1。
表A.1产地趁鲜切制标签
品名
规格
数量
产地
省 市 县(区、市)
采收日期
产品批号
贮藏条件
保质期
企业名称
执行标准
加工日期
参 考 文 献
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加工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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