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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2_426-2010_糖醛工业污染物控制要求_吉林省.docxVIP

DB22_426-2010_糖醛工业污染物控制要求_吉林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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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13.020.40

Z60

DB22

备案号:

省地方

DB22/426—2010

糠醛工业污染物控制要求

Controlrequirementforfurfuralindustrialpollutants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22/426—2010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是对DB22/426—2005《糠醛工业污染物控制要求》的修订,与DB22/426—2005相比主要

变化如下:

——在术语和定义中,将“卫生防护距离”改为“大气防护距离”;

——修改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见4.1);

——在“大气污染物排放”中,增加了“粉尘、甲醇及丙酮排放”(见4.2.1);

——修改了“糠醛企业锅炉大气污染物控制要求”(见4.2.2)。

本标准由吉林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长春市佳辰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于广军、王洪宁、黄志勇、宋海涛、高春郊、王春红、朱彧、陈群。

本标准于2005年12月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1

DB22/426—2010

糠醛工业污染物控制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糠醛工业污染物控制要求的术语和定义,水污染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排放、厂界噪声、

固体废物控制要求、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本标准适用于糠醛企业的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

2规定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Z/T160.54—2007

GBZ/T160.55—2004

GB3095—1996

GB/T6920—1986

GB8978

工业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脂肪族醛类化合物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脂肪族酮类化合物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T11738—1989

GB/T11901—1989

GB/T11903—1989

GB/T11914—1989

GB12348

居住区大气中甲醇、丙酮卫生检验标准方法气相色谱法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

水质色度的测定稀释倍数法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

工厂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599

2

DB22/426—2010

3.2

排水量

在糠醛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直接用于工艺生产水的排放量,不包括间接冷却水、厂区锅炉排水和生

活污水。

3.3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正常生产条件下,散发无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生产装置、“三废”处理设施等的边界至居住区边

界的最小距离。

4

技术内容

4.1

水污染排放

4.1.1

2013年1月1日前,现有糠醛企业工艺废水需达到4.1.3规定的限值后排放;新建及改扩建糠

醛企业工艺废水(循环冷却水除外)不得排放,要求100%回用。自2013年1月1日起,糠醛企业工

艺废水(循环冷却水除外)不得排放,要求100%回用。

4.1.2糠醛企业循环冷却水排放执行4.1.3规定的标准值。

4.1.3标准值

本标准中第一类污染物执行《GB8978-1996》中一类污染物排放标准,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

浓度必须达到表1规定。

表1糠醛工业企业第二类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生化需氧量

(BOD5)

悬浮物

(SS)

排水量

产品

产品

产品

产品

6~9

8

注:1.产品指糠醛;

采样频率按生产周期确定。生产周期在8h以内的,每2h采集一次;生产周期大于8h的,每4h

采集一次,排放浓度取日均值。

产品产量以法定月报表或年报表为准。根据企业实际正常生产天数,计算出产品的日均产量。

测定

本标准采用的测定方法按表2执行。

3

DB22/426—2010

序号

项目

pH

测定方法

玻璃电极法

方法来源

1

2

3

GB/T6920—1986

GB/T11914—1989

HJ505—2009

化学需氧量(CODCr)

生化需氧量(BOD5)

重铬酸钾法

稀释与接种法

蒸馏-中和滴定法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重量法

HJ537—2009

4

氨氮(NH3-N)

HJ535—2009

HJ/T195—2005

GB/T11901—1989

GB/T11903—1989

5

悬浮物(SS)

6

色度

稀释倍数法

4.2大气污染物排放

4.2.1粉尘、甲醇及丙酮排放

4.2.1.1标准分级

根据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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