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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临床科室建设(165分)
说明:
对3.1.1进展检查时,要求设置的14个一级临床科室必需独立设置,如医院不得将针灸科和推拿科合并设置,应独立设置针灸科和推拿科。如两个中医科室名合并在一起命名,如脾胃肝胆科,不扣分。中草药房、骨科、名医门诊、专家门诊、名中医工作室不扣分。
检查病历时要由专家从病案信息库中随机抽取,不得由医院供给〔下同〕。
对3.2进展检查评估时,从国家中医药治理局印发科室建设与治理指南的内科系统临床科室和其他科室各抽1个〔不含已抽取确定为检查对象的重点专科〕和急诊科进展检查,共3个科室。对每个科室分别打分,最终求平均分作为每项指标的实际得分。
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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